- 索引号20240913-16595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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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水务局是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的水量、水质、综合规划和监督管理;统一调配城乡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统一实施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制度;统一实施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统筹管理城乡防洪与排涝抗旱、供水与污水排放;组织和指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改善水利基础条件
(1)甸溪河治理工程。工程涉及甸溪河河道治理64km,岸坡支砌128km,规划总面积约516公顷,工程建设周期为3年,工程批复总投资21.3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9亿元。
(2)东风片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项目区覆盖东风农场管理局普龙、鸡街铺、明以则、小平地和黄农庄五个社区及新哨镇里方、朗才、路体3个社区村委会。主要通过新建蓄水池,安装管道,实现自流,按灌片安装配水系统,不能自流的片区通过新建加压泵站,实现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估算总投资15685.1万元。目前已完成主、支干管敷设及焊接74000米,完成投资14000万元。
(3)弥勒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7年项目。项目位于江边乡江边村委会,主要为新建764KW泵站1座,水池6座,总容量4400m3,安装水池连通管6203.66m。工程概算投资为2220.31万元。工程于2017年5月15日开工建设,因为受雨季和施工交叉影响,至使该项目施工进度不能按原计划完成,12月底完成1500万元。
(4)弥勒市洗洒水库扩建工程。工程拟加坝8.2m,库容增加873.6万m³,扩建后水库最大坝高67.7m,水库总库容2478万m³。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获云南省水利厅批复,概算总投资15288.60万元,施工总工期24个月,目前,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
(5)弥勒市西二镇糯租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计划投资1600万元,通过新建提水工程、水池、过滤设备、施肥设施、铺设管网等工程措施,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8万亩。工程已于2017年5月10日开工建设,现已全部完工,将于近期投入使用。
(6)弥勒市甸溪河弥勒段治理工程(竹园境内)。工程起点为竹园镇矣果村丫口大桥,终点为那庵村大法车桥,工程治理河长4.843km,两岸治理堤防长9.74 km,批复总投资3578.48万元。工程于2017年11月13日开工,计划于2018年5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7)弥勒市西二镇新寨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批复总投资1309万元,建高坡改梯3600亩,配套新建二级提水泵站,新建蓄水池46个等,工程已于5月15日开工,目前完成投资1100万元。
(8)太平、雨补水库输水干渠工程。项目主要由老渠道治理和新建渠道组成,总长62.683公里,目前已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复审,审查工程总投资6653.11万元,核定烟草行业援建资金4974.97万元,现即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2、做好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
加快推进龙泉水库工程、小宿依水库工程、老悟懂水库工程、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小型病险水库和花口河、白马河、林就河等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3、全面推行河长制,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弥勒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置了18位市级河长、85位乡镇及河长、145位村社级河长,明确了河湖库渠存在的问题、保护目标和整治任务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宣传力度。
4、抓好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度汛计划,强化防汛通讯、雨水情设施建设,开展防汛和安全生产检查,对辖区内各水利工程、山洪灾害点和农村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增强安全意识。
5、加快实施水利精准扶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1)年内规划投资9409.42万元,在贫困地区新建江边乡重点县项目、西二新寨河小流域治理项目和西二高效节水等项目,规划建设2018年巡检司坡耕地治理项目、2018年巡检司重点县项目、西二山区小水网项目和巡检司小水网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310户,938人;(2)整合其它资金,投资3200万元,在新哨镇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和改造,涉及9个村委会约2万人。
6、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
加强执法监管,年内共计巡查136次,进行调查笔录11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发责令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制止涉嫌违法打井行为9起,征收水资源费连续6年超额完成州局下达的征收任务;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年内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2个;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对我市授权范围内的11件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了各项工程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水务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6人(含太平水库、雨补水库、竹朋灌区3家水管单位编制7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8人(含太平水库、雨补水库、竹朋灌区3家水管单位在职人员7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合计1176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6.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总收入8132.94万元对比,2017年总收入增加3633.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实施的水利工程投资大,相应到位资金就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2017年度支出合计1165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24万元,占总支出的18.51%;项目支出9494.99万元,占总支出的81.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7201.84万元对比,2017年总支出增加4449.39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实施的水利工程投资大,相应支付的工程资金就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6.24万元(含太平水库、雨补水库、竹朋灌区3家水管单位基本支出1319.06万元)。与上年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6.59万元对比,增加9.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94.99万元。与上年5055.25万元对比,增加4439.74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实施的水利工程投资大,相应支付的工程资金就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爱心水窖建设253.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3.45万元、州级资金63.45万元、市级资金126.90万元。工程正在计划实施中。
2、小姑居水库渠道防渗省级资金80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对小姑居水库输水渠道进行防渗处理,防渗衬砌渠道长度2.77km,新建和改造渠系建筑物40座,改善灌溉面积500亩,计划投资99.97万元。项目由江边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工程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完工,正在做扫尾工作。
3、甸溪河竹园段治理中央资金500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工程起点为竹园镇矣果村丫口大桥,终点为那庵村大法车桥,工程治理河长4.843km,两岸治理堤防长9.74 km,批复总投资3578.48万元。工程于2017年11月13日开工,目前正在建设中。
4、水土保持补偿省级资金20万元,资金已拨付。用于竹园镇板凳寨小流域治理,于2017年5月开工,2017年7月完工,完成投资20万元。
5、水资源费省级资金840万元,资金已拨付。列支内容为:创新机制高效节水减排工程款723万元、城关北门新村排水工程补助5万元、贫困户饮水明白卡1.40万元、《清水行动方案》编制费40万元、《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35万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力建设15.71万元、水务局委托征收水资源费19.89万元。
6、水资源安排业务工作经费市级资金17.43万元,资金已拨付。用于水务局日常经费支出,其中:水电费2.04万元、委托业务费1.50万元、车辆运行费4.09万元、接待费2.56万元、会议费0.64万元、差旅费3.18万元、劳务费支出及其他零星支出3.42万元。
7、水质监测中央资金10.20万元,资金已拨付。用于水质检测设备尾款,该设备由弥勒市疾控中心使用,已安装投入使用。
8、防汛补助7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万元、州级资金9万元、市级资金43.60万元。资金已拨付。用于水毁道路修复、放水渠水毁修复、防汛清淤、防汛抢险应急补助等工程措施。全部资金已按照相关要求拨付。渠道清淤后确保了灌区渠道安全运行,渠道内平整无阻碍,放水畅通,保证了下游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清理后的河道环境清洁,通畅,雨季来临时将不会再发生河水漫堤淹没两岸农田的状况,极大的改善了河流两岸环境,让原本脏乱的河道变的清洁美丽。水毁工程的修复,保障了坝塘的安全运行,修复的坝塘、渠道正常运行,并充分发挥防洪、供水、灌溉功能,充分发挥水库工程效益,为2018年的安全度汛提供了可靠保障。
9、山洪灾害防治中央资金43万元,资金已拨付。根据《云南省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红河州分册)总投资48.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万元,地方5.06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自动雨量站1个,自动水位站3个,简易雨量报警器40套 ,手摇报警器13个,建设市级平台延伸到乡镇4个,群测群防演练3万元,工程于2018年2月前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设内容便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为弥勒市山洪灾害的研判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数据,更好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10、抗旱补助市级资金33万元,资金已拨付。通过泵站维修、拉水抗旱等工程措施,缓解了各乡镇缺水旱情,确保村民和大牲畜生活用水。
11、农田水利重点工程中央资金290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为:实施糯租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江边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已实施完成投入运行,实现10000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2、中低产田项目中央资金98.56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为:新建设田间灌溉沟渠总长3.9km,工程已实施完成。
13、小型农田水利4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0万元、市级5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为:实施西二镇大冲村星光中寨拦河坝工程、弥阳黑泥沟渠工程、江边小倮份管池工程、白土墙水库放水沟工程,工程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14、高效节水项目中央资金1000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为:实施朋普片区高效节水工程,新建提水泵站2座,安装500m3/h过滤器一套,安装输水管道8556km,安装田间自动化控制系统一套,安装田间终端监控设备40套。工程已实施完成,实现10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5、中央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15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为:实施巡检司高甸村委会长冲坝塘维修养护、巡检司乌崩大、小寨水池维修养护,工程已实施完成投入运行。
16、第一批水利发展中央资金4116万元,资金已拨付。列支内容为:第八批重点县项目中央资金1200万元、东风片区高效节水工程款2456万元、西二糯租片区高效节水项目中央资金370万元、江边高效节水项目资金90万元。目前工程已实施完成投入运行。
17、水利专项资金省级15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为:实施朋普镇黑果坝小组管池工程、小普特小组管道工程,工程已实施完成投入运行。
18、第八批重点县省级资金800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为:实施第八批重点县江边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目前已完成。
19、第二批水利发展中央资金83.78万元,资金已拨付。列支内容为:东风片区高效节水项目评价费14.70万元、朋普片区高效节水宣传费13.58万元、高效节水视频摄制费1.50万元、黑果坝提水泵站维修工程5万元、庄田二级站沟渠项目工程款5万元、歪者山沟渠项目工程款2万元、黑果坝水库放水闸门维修项目工程款5万元、落虹村沟渠建设工程款5万元、朋普社区11组沟渠工程款5万元、朋普社区小铺子沟渠工程款5万元、太平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工程款22万元。建设内容为:开展东风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第三方评估、弥勒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改革传宣传;实施黑果坝提水泵站、庄田二级站沟渠、歪者山沟渠、黑果坝水库放水闸门、落虹村沟渠、朋普社区11组沟渠、朋普社区小铺子沟渠维修养护工程。太平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对跃进大沟渠首闸门进行更新改造,更换闸门和启闭设备,对原有闸室折除重建,完成投资36.62万元。所有工程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
20、饮水安全巩固提升30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为:实施巡检司镇乌崩大、小寨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东山提水管网工程。工程已实施完成投入使用。
21、西二新寨河小流域治理1125万元,其中:中央1000万元、省级资金125万元,资金已拨付。建设内容:规划治理西二镇糯租村委会万糯村民小组水土流失面积240.8hm2,工程于2017年5月开工,2018年3月完工,工程完成投资1153.66万元。
22、监管能力建设州级资金0.62万元:购买办公设备0.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2%。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7.72万元对比,增加4717.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资金较大,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也就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务员7-12月改革性补贴及太平水库、雨补水库缺口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3.农林水(类)支出1134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2%。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日常业务支出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48万元,支出决算为20.05万元,完成预算的9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预算的6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0万元,完成预算的32.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经费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7万元,下降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两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5.3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经费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5万元,占65.58%;公务接待费支出6.90万元,占34.42%。具体情况如下:
⒈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在建水利工程检查、水资源执法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检查、在建水利工程检查、水资源执法宣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17万元,与上年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1.41万元对比,减少67.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决算数据有误,运转费中包含了水管单位部份人员经费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9.04万元、印刷费支出0.55万元、水电费支出1.62万元、邮电费支出2.77万元、物管费支出1.33万元、差旅费16.55万元、维修费34.04万元、会议费6.49万元、培训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4.19万元、专用材料费0.10万元、劳务费11.58万元、委托业务费20.12万元、工会经费32.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3万元、其他交通费11.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9.13万元(含太平水库、雨补水库、竹朋灌区3家水管单位人员工资455.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479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1.87万元,固定资产479.11万元(其中:房屋173.03万元、车辆105.26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00.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4.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4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6.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2.70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2.70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2.70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2.57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13万元,节减率为4.81%,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2.57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13万元,节减率为4.81%,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2.57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13万元,节减率为4.81%;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根据各相关单位对项目资金绩效考评要求,对2017年进行绩效自评工作,结合2017年整体支出预算投入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履职效益等情况做出分析及评价;了解2017年单位整体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自评得分93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以上名词解释供参考,要结合部门(单位)情况进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