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wjj/2024-00029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201000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区域内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重点工作:1、负责本地区的常规疾病医治工作;2、制定本地区疾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3、负责本辖区内生活饮用水监督、学校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监督等;4、负责妇幼卫生保健和孕优工作;5、发展中医药事业;6、负责资料统计上报工作;7、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个10内设机构,包括:医疗组、公卫科、慢病管理中心、医学影像科、中医理疗科、检验科、院办公室、财务室、收费室、药房。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原因是弥勒市东山卫生院没有车辆编制名额,实有车辆2辆都是救护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6,930,663.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6,205.91元,占总收入的50.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90,381.1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8.9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076.55元,占总收入的0.4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75,491.44元,下降20.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1,002.87元,下降18.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0.00%;事业收入减少1,008,565.12元,下降22.93%;经营收入0.00元,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0.00%;其他收入增加34,076.55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是:
(1)2023年财政拨款比2022年减少801,002.87元,比上年下降18.60%。减少的原因是因疫情结束,本年度无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项目经费。
(2)2023年事业收入比2022年减少1,008,565.12元,比上年下降22.93%。减少的原因是疫情结束,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导致地区人口数量减少,医疗服务人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7,225,878.41元。其中:基本支出5,980,195.94元,占总支出的82.76%;项目支出1,245,682.47元,占总支出的17.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4,944.95元,下降9.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9,014.43元,增长13.02%;项目支出减少1,423,959.39元,下降53.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0.00%;经营支出0.00元,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东山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80,195.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97,799.25元,占基本支出的60.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2,396.69元,占基本支出的39.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东山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5,682.47元。其中: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45,682.4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72,728.76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1,431.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52,356.41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7,066.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3,261.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62%。与上年相比减少1,113,390.32元,下降31.69%,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理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6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65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4,315.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1%。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43,187.5元,项目支出969,422.41元; 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支出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2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2,733.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2,733.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33.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2,733.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8,075.92元,下降8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075.92元,下降8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东山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东山卫生院资产总额5,947,618.38元,其中,流动资产2,057,999.38元,固定资产3,879,619.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32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32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35.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23.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我单位从事医疗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公”经费是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