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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jj/2024-0003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2101000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由财政全额拨款,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妇幼保健机构。围绕“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提供从生命起点开始,围绕妇女儿童安全生命周期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基本医疗服务。承担院内妇幼健康服务、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等工作的实施管理、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及工作督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强化责任,抓好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弥勒市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全市妇幼健康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各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切实保障全市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作为全市指导机构的妇幼保健院通过加强监督指导等方式有力地促进全市基层保健和群体保健的开展。2023年,接受省、州级督导检查4次,深入基层参与指导督导考核培训9次,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240人次,共计133天。

(二)加强全市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提升服务能力

2023年,配置超高清宫腹腔镜摄像系统、妇科射频治疗仪、电子阴道镜、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婴幼儿营养综合监测系统设备等。共购入设备63台,价值628.52万元。通过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升了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三)强化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市卫健局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班,由市级专家对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技能规范进行专题授课。2023年共举办培训班6次596人次。通过培训,提升了市、乡、村三级妇幼卫生人员的服务能力,规范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各项工作。二是进行现场指导培训,针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两个”高危筛查管理工作薄弱问题,市卫生健康局多次组织专家到各乡镇卫生院开展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现场筛查、培训,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指导培训,提升了高危筛查和系统管理质量。三是指导各医疗保健机构“云上妇幼”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与助产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开展远程教学和培训4期,共计649人次参加,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创新模式,优化服务流程。

为提高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及高危筛查管理质量,规范全市各医疗保健机构儿童健康及高危筛查管理工作,降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我市创新服务模式,推行0-6岁儿童保健免费服务卡,全市各医疗保健机构互相配合进行免费项目的服务和信息反馈,使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化和均等化,提高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五)加强孕产妇安全管理,保障母婴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孕产妇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孕产妇死亡,持续保障母婴安全,市卫健局组织弥勒第一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孕产妇专家组成员,对全市9家助产机构开展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现场评分、演练点评及现场反馈,把评审结果作为责任追究、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及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提高孕产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

(六)加强宣传,促进工作推进

我市继续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IPMTCT项目”“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实施为切入点,开展“住院分娩,母婴安全,国家补助”的政策宣传,制作发放“致孕产妇的一封信”“小儿用药注意事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子宫颈癌早防早治”“孕前优生优育”“药具政策知识”“HPV、TCT”“重点地区艾滋病防治”“民族团结示范进医院”“健康扶贫”“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治疗方案”等宣传折页共35种10万份,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受教人数8000余人,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妇女、儿童、已婚人群的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及孕产妇对健康知识的知晓程度,对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3个医技科室: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12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医务科、护理部、控感办、门诊办、公共卫生管理科、总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应急办、网络信息科、医学装备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2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46,425,758.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1,188.87元,占总收入的34.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93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0,461,338.1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5.6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064.88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297,458.95元,增长18.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92,914.95元,增长25.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0.00%;事业收入增加4,094,356.39元,增长15.53%;经营收入0.00元,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0.00%;其他收入增加10,020.68元,增长329.1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省疫情防控资金增加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增加;事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导致医疗服务人才增加,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49,096,336.93元。其中:基本支出40,519,582.16元,占总支出的82.53%;项目支出8,576,754.77元,占总支出的17.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增加5,393,009.30元,增长12.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65,104.01元,增长19.69%;项目支出减少1,272,094.71元,下降12.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0.00%;经营支出0.00元,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聘用人员工资性收入增加,库存物资采购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妇幼保健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519,582.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43,065.68元,占基本支出的49.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76,516.48元,占基本支出的50.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妇幼保健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76,754.77元。其中: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576,754.7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基本妇幼保健机构支出1,414,133.93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209,366.58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91,871.12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751,216.21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元;其他支出166.9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51,188.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49%。与上年相比减少918,772.75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2,43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3,513.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1,156.5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6,496.25元及死亡抚恤金61,270.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46,52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9%。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6,777,643.57元;公用经费206,427.00元;公共卫生支出4,209,366.58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191,871.12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751,216.21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2,2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65,867.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64,817.9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41%,完成年初预算的6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867.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64,817.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513.18元,增长4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013.18元,增长4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元,下降58.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比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城区公务用车、本市辖区内乡镇公共卫生下乡督导,接送孕产妇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院指导工作及其他县市到我院交流学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部门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91,570,420.97元,其中,流动资产24,060,995.94元,固定资产60,139,690.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70,973.47元,无形资产4,398,761.4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7,283.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5,371.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6,910.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7,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9,280.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我单位从事医疗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公”经费是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