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wjj/2024-00033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2001000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各种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弥勒市疾控中心在市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我中心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疾控工作方针,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人民健康卫士。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疾病危害为目标,以保障全市人民健康为己任,不断加强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秉承“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守纪律、特别讲奉献"的疾控精神,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努力完成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免疫规划科、艾滋病防治科、疾控科、慢传科、慢非传科、卫生科、检验科、后勤科、临床研究项目办公室、健康教育办公室共8科3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的主要原因是:1辆救护车为特殊车辆,不占车编;故有1辆车辆没有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7365903.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29904.87元,占总收入的33.5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7725253.16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65.7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10745.11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073066.81元,下降22.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69490.46元,下降1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经费比上年度减少;事业收入减少13867771.46元,下降26.88%,主要原因是疫苗临床试验项目经费列入事业收入核算,今年疫苗临床试验项目数量减少,故事业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364195.11元,增长782.37%,主要原因是收到卫健局转拨弥勒市委组织部定向捐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用于采购防护物资资金402745.11元,疫情防控捐赠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6283216.86元。其中:基本支出31650273.14元,占总支出的68.38%;项目支出14632943.72元,占总支出的31.6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488018.66元,下降59.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628371.03元,下降34.44%;主要原因为疫苗款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1488018.66元,下降59.49%,主要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经费及疫苗临床试验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50273.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10176.45元,占基本支出的3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40096.69元,占基本支出的67.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32943.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59.49%,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经费及疫苗临床试验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政府储备应急物资支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重大疾病防治与管理、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防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实验室检测、健康教育宣传等常规工作支出及疫苗临床研究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29904.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55%。与上年相比减少3569490.46元,下降1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经费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794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17498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1%。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及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项目经费支出,其中支出占比较大的项目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临床试验项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6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3081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元,决算为29515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8%,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129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完成年初预算的43.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81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元,决算为29515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12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为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率及其他常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项目督导考核次数增加,故“三公”经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0974.94元,增长41.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3071.14元,增长4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96.2元,下降13.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为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率及其他常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项目督导考核次数增加,故“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单位下乡、出差及运转疫苗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督导考核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46600585.63元,其中,流动资产39131414.11元,固定资产6684819.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00元(净值),其他资产77985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21071.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09352.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79.61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492.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423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259.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