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wjj/2024-00038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2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0501000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中医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康复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卫生室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乡村(社区)医生的培训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院在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及江边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提倡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对各种管理和业务工作落实到位,对科室及村卫生室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认真抓好职工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认真主动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和培训,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管理,加大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1.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具体包含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工作。
2.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与护理。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村卫生室管理。
5.人员培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医疗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B超室、化验室、DR室。 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卫健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4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单位自有资金开支人员4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实有车辆大于车辆编制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为卫生医疗机构,实有车辆为保留的救护车,其运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弥勒市江边卫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5859129.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7018.85元,占总收入的62.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144980.0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6.6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130.62元,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0597.24元,下降4.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159.77元,下降0.44%;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261352.94元,下降10.86%;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6915.47元,增长12510.10%。主要原因分析:
1.财政拨款收入下降0.44%,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专项工作未开展,相应的部分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指标减少导致。
2.事业收入下降10.86% ,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相比2023年本单位辖区内居民无流行性感冒等季节性疾病发生故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较上年下降10.86% 。
3.其他收入增长12510.10%,主要原因是收到中医院和疾控中心的帮扶拨款收入共计2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6328944.70元。其中:基本支出4512547.54元,占总支出的71.30%;项目支出1816397.16元,占总支出的28.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24.96元,下降0.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8669.48元,增长4.85%;项目支出减少212594.44元,下降1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长4.85%,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2023年新聘用7人在编在职人员导致人员成本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也增长了4.85% 。
2.项目支出下降10.48%,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2023年部分专项工作未开展,相应的专项资金支出也减少了,故项目支出下降了10.48%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江边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2547.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7151.85元,占基本支出的6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5395.69元,占基本支出的31.5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江边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6397.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57732.28元;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2915.76元;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252571.79元;
4.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1077.33元;
5.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6154.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25%。与上年相比增加329833.12元,增长8.40%,主要原因分析:因2023年新聘用7人在编在职人员、每年正常晋升,公积金和社保费基数变动等原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长8.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94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00元;
(2)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864.16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856.26元。
(4)死亡抚恤支出10920元。
(5)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53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158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0%。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774722.51元,主要用于支付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工会经费等支出;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2915.76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补助支出,以及乡村医生生活补贴支出;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252571.79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
(4)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支出91077.33元,主要用于支出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染病防治项目等项目经费支出;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42.47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如:失业保险等);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5388.86元,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266.4元,主要用于卫生院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0元,主要用于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462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9481.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29481.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9481.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481.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年初未做“三公”经费预算,但本年发生“三公”经费支出29481.33元,此项支出为开展专项工作业务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481.33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481.33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29481.33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专项工作业务(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江边卫生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一致无变动;我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江边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6230648.64元,其中,流动资产2144720.88元,固定资产3852027.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39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240.03元(净值),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6596.41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