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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jj/2024-0004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0701000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于一体的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中医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康复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对所属(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根据《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要求,加强中心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和享受社区卫生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为争创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努力。

1、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导管理,提高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完善中心各项制度建设,加大管理力度,从严落实执行,定期按计划开展职工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抓实、抓好、抓出效益。

2、加强人才培养,多方引进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改善中心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局面。通过自主学习与选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强化医疗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3、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中心内部考核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加大中心的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提升中心的知名度,获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不断增加设备投入,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保健不出门”的良好愿景。继续推进医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全科(内、外、妇、儿、中西医结合科和中医科)、公共卫生科(预防接种室、妇幼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中、西医药房)等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所属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3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4,026,101.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5,269.11元,占总收入的24.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8,258,104.7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5.9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27.96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04,023.73元,增长9.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3,855.16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2,052,324.53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防接种疫苗收入增加,故事业业务收入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02,207.15元,下降97.40%,主要原因是2023年捐赠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4,073,890.36元。其中:基本支出22,034,048.81元,占总支出的91.53%;项目支出2,039,841.55元,占总支出的8.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50,948.65元,增长11.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14,401.38元,增长18.98%,主要原因是医疗支出疫苗成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963,452.73元,下降32.08%,主要原因是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034,048.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61,172.95元,占基本支出的21.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14,762.36元,占基本支出的78.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9,841.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4,805.7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支出功能分类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54,688.22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支出等;

(2)支出功能分类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636,311.58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支出功能分类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83,684.84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等;

(4)支出功能分类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

(5)支出功能分类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51.19元,主要用于2023年弥勒女子半程马拉松比赛支出。

2023年具体开展工作情况:1、做好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继续充实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顺利完成2023年基本公卫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各项工作完成。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心领导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计划,结合中心实际,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医保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2,819.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60%。与上年相比减少330,877.33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3,25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19,59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5%。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相关的项目经费支出,其中支出占比较大的项目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9,96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元,决算为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元,决算为4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元,支出决算为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元,决算为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外出下乡次数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8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单位外出下乡所需车辆燃油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外出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无变动;我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6,682,263.32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5,706.72元,固定资产5,226,556.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56,152.8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8,747.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2,655.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497.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997.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