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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弥农科字[2020]10号
  • 发布日期
    2020-05-06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弥勒市沙漠蝗防控技术方案和监测预警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中心,局属相关科室、站所:

  为积极精准应对沙漠蝗虫入侵我市的风险,全力抓紧抓实抓细沙漠蝗虫监测与防控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红农发〔2020〕3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弥勒市沙漠蝗防控技术方案》和《弥勒市沙漠蝗监测预警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和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我市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沙漠蝗防控技术方案 

  沙漠蝗属外来新发重大害虫,为有效防范其入侵风险,提早谋划沙漠蝗防控工作,达到“迁入沙漠蝗虫不造成重大损失、不扩散、不二次起飞”的目的,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沙漠蝗防控技术方案和监测预警方案的通知》(红农发〔2020〕38号) 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策略 

  树立“公共植保、科学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坚持“统防统治、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方针,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分区治理”为策略,在沙漠蝗虫迁入后综合运用生物、化学等措施,及时开展应急防治,科学选药,精准施药,减少化学农药使量,把发生危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防控目标 

  以“阻杀境外迁入、控制迁出虫量”为重点,沙漠蝗发生区域防控处置率达到90%以上,总体防治效果在85%以上,确保“迁入沙漠蝗虫不造成重大损失、不扩散、不二次起飞”。 

  三、防控措施 

  沙漠蝗虫具有迁飞性、突发性、群集性、暴食性等危害特点,可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一旦侵入,必须及时组织开展应急防控。 

  (一)化学防治。抓住沙漠蝗蝗蝻防治关键时期,组织农户使用大型施药器械进行防治,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农用无人机等进行飞防,环境复杂区域可采用烟雾机防治。药剂选择使用马拉硫磷、高效氯氰菊酯·马拉硫磷、阿维菌素·三唑磷、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敌敌畏、氯虫苯甲酰胺、高效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溴氰菊酯、乙基多杀菌素等。注意药剂的安全使用,施药时间选择清晨或傍晚。化学防治时,应考虑条带间隔施药,留出合理的生物天敌避难区域。 

  (二)生物防治。生态敏感区(包括河流、湖库、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或限制使用化学农药的区域)坚持以生物农药为主,优先使用蝗虫微孢子虫、苏云金杆菌、金龟子绿僵菌、球孢白僵菌、短稳杆菌等微生物农药防治,合理使用苦参碱、印楝素等植物源农药,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鸡、鸭、鹅取食蝗虫等措施。 

  (三)统防统治。由于沙漠蝗虫具有较强的远距离迁飞能力,单独防治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各乡镇要根据发生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应急防治队伍、专业化防治组织、植保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强有力的队伍开展统防统治,努力提高防治效率和防治效果。 

  四、安全措施 

  (一)防止农药中毒。加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科学安全使用农药,防止农药中毒事件。 

  (二)规范施药操作。规范操作施药机械,防治安全事故发生;无人机作业严格遵守通航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禁强行作业。 

  (三)及时警示提醒。开展防治前,明示作业期限、区域和施用农药品种,提醒和指导劳作人员,放蜂、放牧等敏感行业安全转场。 

相关附件:

附件【弥农科字[2020]10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