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弥农科函[2019]3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9
  • 有效性
    有效

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四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答复

陈云德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弥勒市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烤烟产业列入贫困山区产业扶贫的建议》第的06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烤烟产业因属国家专卖,受《国家烟草专卖法》约束,烤烟种植计划受国家调控,每年由州专卖局(公司)下达,并由市专卖局(公司)严格按照计划分解到各烟站,再由各烟站根据当年烟叶种植规划,将计划安排到各村委、村民小组,按种植者种烟意愿进行合同预签。市专卖局(公司)无权对种植计划进行调控。计划下达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无故截留、超计划安排合同。二是合同签订规范。烟站与种烟农户按照种植申请→资格审核→建立档案→合同预签→核算面积→信息确认→合同签订→合同发放的程序签订合同,每年按时限将正式合同发放到烟农手中。三是根据烟农实际确定合同。烟农种烟地块要符合当年烟叶种植规划布局,综合考虑气候、品种、烤房、生产意愿、诚信等级、资金、劳动力、多年平均生产水平等情况确定面积,确保计划安排与生产实际相符。并根据烟农生产水平、种烟历史、土壤肥力、地块地形、品种等调整单产,单产差异一般不超过5%。四是按合同约定数量收购烟叶。自2012年起,我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收购烟叶,超计划外烟叶一律不予收购,引导烟农提升种植水平、提高单产,收购秩序与管理水平逐渐转好。五是烟草扶贫进展。自2018年起,弥勒烟草将有限的种植计划适当向贫困山区、贫困烟农倾斜,无适当理由不得扣减贫困户合同面积,有新增计划指标优先照顾贫困户烟农。2018年,安排149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烤烟12119.9 亩,产值达到5100万元,平均每户34182.26元;2019年共安排23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烤烟18698.6亩,预计每户收入33553.42元。此外,自2019年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保险费用减少5元,缴纳10元/亩的保费最高可赔偿1500元/亩。

  烟草行业作为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和依靠的力量,理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主动承担起扶贫攻坚的神圣职责。在计划分解上,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烟农的倾斜力度,对符合条件、有意愿种植烤烟的农户,千方百计满足种烟需求,同时加大指导服务和补贴力度,降低种烟风险和种烟成本,帮助贫困地区烟农早日脱贫。在种烟贷款上,积极与市农业银行、市农发行、市农商行和红塔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拓宽贷款渠道,争取更多贷款优惠。

    感谢你们对我市烤烟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15日

  (联系人:龚建华,联系电话:61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