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7
  • 有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区域性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招商公告

  为有序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进程,确保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顺利实施,遵循“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结合弥勒市畜禽生产发展实际,经研究,弥勒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商人)以招商建设和经营的方式,面向社会寻找“弥勒市畜禽粪污区域性集中收集处理中心”承担和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社会投资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一)建设内容及建设目标

  建成一个区域性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即:建成年产5万吨有机肥的生产厂。

  (二)建设年限

  确保2020年12月底投产。

  (三)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不得低于4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效益

  新建区域性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年产5万吨有机肥,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000.00万元(按800.00元/吨计),利润500.00万元(按100.00元/吨计),同时改善了养殖区的粪污处理能力,改善了养殖环境,可减少畜禽的死亡率,提高了养殖场的生产能力,也间接提高了经济效益。实施项目后,对实施“保护饮水水源”工程具有重大意义,能最大限度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弥勒市生态环境的污染。

  (五)招商模式

  1、市人民政府指定市产业发展集团(市政府下属企业)持2000万元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用于扶持区域性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建设,其余投资由社会投资人自筹,市产业发展集团所持资产分批次交由社会投资人管理使用,由社会投资人对区域性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产业发展集团不参与区域性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不承担社会投资人任何债权债务,社会投资人对市产业发展集团所持的资产不得转让、出售等。

  2、社会投资人需有50亩独立产权的用地支撑项目建设,即可按5万吨产能要求新建有机肥生产厂房、新购设备。也可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设施等现有资产进行部分技改,增置部分设施设备,达到年产5万吨有机肥的产能,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设施等仅限于本市境内且无抵押。

  3、社会投资人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根据项目主管部门设计图纸组织施工,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社会投资人独自办理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和投资预决算等所有手续,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机构和制度。项目完工达到验收标准,完善相关材料并上报验收,同时保证项目长期营运。不得抵押、处置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

  二、招商政策

  (一)招商人及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全程服务;社会投资人可以享受弥勒市招商引资政策。

  (二)依法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经营期间所涉及纠纷及其他相关问题,为社会投资人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为本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州的扶持政策。

  (三)社会投资人必须履行出资义务。

  (四)社会投资人先期缴纳的40万元资金转入招商人指定账户,作为社会投资人的投资诚意金,中选后作为社会投资人的出资金额。

  (五)社会投资人最终无偿地移交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的资产部分给政府部门,相关约定的具体条款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开发经营能力。

  (二)具备投资能力(社会投资人须在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商人指定账户递交投资诚意金40万元,作为投资能力证明,中选后作为社会投资人的出资),根据政府审批后的规划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和开发。

  (三)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请意向投资人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2日期间(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资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投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上午9:00时,地点: 弥勒市会堂(弥勒市冉翁西路延长线)。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六、招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商公告同时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项目招商人:弥勒市人民政府

  项目招商实施单位: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弥勒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2-16室

  联系人:高艳丽   联系电话:0873-6130915

  招商代理单位: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

  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0873-6181151

  电子邮箱:2756928085@qq.com

  

2020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