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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弥农科字[2019]37号
  • 发布日期
    2019-07-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自2019年3月底,草地贪夜蛾迁飞入侵我市以来,目前已在冬早玉米上发生危害,部分地区已积极组织开展防控,危害程度得到有效控制。随着夏秋玉米陆续播种,由于漏网害虫的不断繁殖及境外虫源的不断迁入,出苗后的夏玉米将为草地贪夜蛾提供充沛食源,扩散危害风险较大。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种药〔2019〕156号)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的通知》25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草地贪夜蛾防控,确保我市粮食生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草地贪夜蛾侵入危害的严重性,牢固树立“虫口夺粮”思想,把草地贪夜蛾监测和防控作为当前大春田间管工作的重点,深入生产一线,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切实开展虫害防范防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防联控”制度,着眼保障粮食安全和脱贫攻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建立健全防控指挥机制。据国外资料,草地贪夜蛾一旦传入定殖,将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如防控措施不到位,草地贪夜蛾对玉米可造成20%至70%的减产。目前已发生的地区要采取坚决措施,全力以赴扑灭草地贪夜蛾危害。

  经研究,决定成立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草地贪夜蛾监测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柱祥  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成员:朱  权  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主任

  杨  勇  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种植业科科长

  龚建华  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信息产业化科科长

  顾文祥  市植检植保站站长

  普继雄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全面负责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种植业科,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种植业科袁文珍、市植检植保站张永华负责。

  二、监测预警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省厅植保植检站与全国农技中心、中国农科院植保所等单位的专家联合编制的《草地贪夜蛾生物学、监测与防控技术手册》,结合当地地域特点和作物结构设立草地贪夜蛾监测点,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全国农技中心《草地贪夜蛾测报调查方法(试行)》,坚持系统调查与大田普查相结合、专业测报与群众测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密切关注草地贪夜蛾在我市的发生动态,在玉米、水稻、甘蔗等寄主作物生长季开展监测。要严格执行周报制度和重大灾情实时报告制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防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发布病虫情报、动态和防治警报,科学指导防控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防控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坚决遏制草地贪夜蛾的发生危害。已发生区域必须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应急防控所需的人员、资金、药械、技术等,切实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紧急行动起来,未雨绸缪,严密监控,完善防控预案,打好草地贪夜蛾防治歼灭战,及早将草地贪夜蛾发生危害控制在初始时期、最低水平。

  四、技术指导

  草地贪夜蛾在我国属于新发生害虫,其生活习性、发生规律还没有全面的认识,农民群众普遍对该虫害认识不足、防治技术落后。各乡镇要按照全国农技中心《2019年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方案(试行)》和我省试验,宣传和普及科学防控知识,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深化草地贪夜蛾发生和防控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推广高效低风险对路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加强安全用药培训,防止农药污染和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努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大春粮食丰收。

  五、虫情报送

  从2019年5月6日起,严格执行周报制度和重大灾情实时报告制度,于每周周五将虫害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草地贪夜蛾监测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灾情实时报送。

  联系人:严文珍 6126933,   张永华 6131922

2019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