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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弥农科字[2019]4号
  • 发布日期
    2019-02-2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切实抓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在2020年内确保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果,实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目标,现将切实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中心,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生产力持续提高、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目标,坚持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业生产相适应的原则,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合理减少农药、化肥、除草剂投入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用地膜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建立和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为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各乡镇、局机关科室、部门要按照《弥勒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弥政发[2017]228号)的要求,持续推进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措施,有效控制全市农业面源污染

  (一)加强宣传引导教育。一是通过悬挂宣传布标、广播宣传、群众会议、发放专题资料、开设专题展板等方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社会宣传,让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并充分发挥所有农业生产经营者是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在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推广工作中,要加大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绿色植保技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废弃地膜、化肥、农药包装物随手丢弃的危害等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加大对秸秆野外焚烧、废弃地膜直接耕入土壤等现象的监督、教育引导工作。

  (二)加快种养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庄园、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全市种养业结构调整。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助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三)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一是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牢固树立“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抓实“精、调、改、替”四项技术措施,即精准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年内开展测土配方施肥90万亩,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10万吨,实现化肥使用量逐年减少。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树立“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推广先进施药机械,重点在“控、替、精、统”四个字上下功夫,即控制病虫发生危害、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行精准科学施药、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实现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进一步优化农药的科学安全使用技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做到不同机理药剂交替使用,提高科学用药水平。二是实施秸秆和农膜资源化利用工程。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以村为单位,因地制宜建设秸秆、粪便等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场地,在满足有机肥厂收购需要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60万吨,开展秸秆过腹还田10万亩,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农民使用厚度大于等于0.01mm的地膜,回收利用废旧地膜,解决农田“白色污染”。三是抓实绿色防控技术措施推广。推广重大病虫绿色防控技术,配置杀虫灯、黄蓝板、性诱剂等生物防控设施。重点抓好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蔬菜、果树、花卉等作物实现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覆盖。年内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41万亩。四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加强对农药、化肥销售、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于肥料。加大对违法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打击力度,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市场,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四)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一是以“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流域内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要按生产技术标准或规程生产,全部实行规范生产档案记录。二是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及品牌创建。以绿色、有机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为重点,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

  (五)积极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畜禽散养农户污染治理,积极引导散养农户修建畜禽粪便晾晒棚、堆积发酵池、污水处理池等设施,发酵生产农家肥还田利用,从源头上控制畜禽粪便直接排放。

  (六)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减排工程,大力推广滴灌、膜下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严禁旱地作物大水漫灌,减少沟灌、冲灌等带来地表径流造成化肥农药进入坝塘水库和河流。

  (七)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防止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三、落实责任,确保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市级统筹、乡镇为主、辖区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各级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中心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认真落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责任制。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合力。

  (二)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完善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实现监测与评价、预报与预警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加强农业环境监测队伍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农业面源污染例行监测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科学施肥用药、农业投入品高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生态友好型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问题,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服务力度。

  (三)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公众参与。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推广普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生产技术和防治措施,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四)做好数据统计,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在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进度表及社会宣传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数据把上年的清零,每月累计上报新一年的工作进度及社会宣传情况,年底上报数据即为当年的防治工作任务。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