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号弥农产改办〔2019 ] 2号
- 发布日期2019-04-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发〔201912号文件精神,请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和制定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请各乡镇农村产改办上报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上报时间。请于2019年4月5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至弥勒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1046714472@qq.com。联系电话:6122357。地址:弥勒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2--3室。
三、其它要求。各乡镇产改办要成立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农科、派出所、林业、水务、农经、国土、教育、卫生等业务骨干参加的工作组,指导各行政村开展改革工作。各行政村要成立在村党组织及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工作组(下设政策宣传、人员排查和资产清查等小组),分工协作做好改革工作。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