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1135-17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7-0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四举措严肃公务员年度考核纪律
一是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必须按规定在本机关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是单位出现弄虚作假、优秀轮流坐庄等背离考核评比初衷的行为,按规定取消单位的评优资格。
三是未按规定进行考核,把不符合评优条件人员考核等次定为优秀的,经查实,优秀名额作废,不再补选优秀。
四是若出现职工提前向领导说情打招呼,打电话、发短信、搞串联和请吃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核实,取消该职工评优资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移交纪委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