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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45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公开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直达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切实做好直达资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弥勒市财政局综合与研究税政科财政直达资金文件予以公开。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文件号:弥财综指〔2021〕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986.6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棚户区改造资金、公共租赁补贴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文件名2: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文件号:弥财综指〔2021〕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075.66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棚户区改造资金、公共租赁补贴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文件名3:下达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文件号:弥财综指〔2021〕13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195.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棚户区改造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