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1148-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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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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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弥勒市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91个,其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含综合监督执法局、急救站),乡镇卫生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共3个,村卫生室134个,民营医院9个,门诊部4个,个体诊所112个,卫生所、医务室9个。有卫生技术人员2840,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27人,注册护士1284人;编制床位1933张,实有床位3414张,以常住人口和实有床位数计算,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04人、病床6.06张。总诊疗人数314.32万人次,出院总人数14.14万人次,总收入8.19亿元,业务收入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