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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2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弥农科联字﹝2022﹞5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弥勒市2022年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弥勒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弥勒市2022年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

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和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弥勒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补助政策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牧〔2021〕8号)文件精神,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和弥勒市财政局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弥勒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