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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49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验收完成情况公示

  

弥勒市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

项目验收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60号)、《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农联发〔2023〕37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1月31日、2月1日,市农科局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项目的弥勒市顺朋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弥勒市旭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雄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西二镇农夫家庭农场4家建设主体进行实地验收,4个项目建成运营,完成总投资867.7351万元,预计完成财政资金补助257.16万元,共建设新增冷库14座,新增库容6850m³,新增蔬菜精深加工生产线1条,蔬菜加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带动新增蔬菜种植面积7100亩。项目建设及投资完成情况见附件。

  该项目验收完成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公示期间,广大新型经营主体、群众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绿色食品科:雷雨润,0873-6122314;机关纪委:杨书美,0873-6137681;邮箱:mlnycyfzk@163.com;mlnkjrsk@163.com。

  附件:弥勒市2023年中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验收完成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