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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气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气象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

  为加强弥勒市气象局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确保微信公众平台健康、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弥勒市气象局微信公众平台 

  二、微信公众平台账号 

  弥勒市气象局微信公众平台账号:ynmlqx。 

  三、信息发布内容 

  本微信公众平台是我局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展示企业整体形象,主要向公众提供气象服务和宣传气象科普的重要窗口。 

  四、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职责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由局气象台负责,并明确1-2名工作人员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日常维护和运行。 

  微信公众平台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计算机运行环境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三)负责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完善。 

  (四)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安全管理,发现微信公众平台存在事故隐患、安全漏洞、网站内容被篡改等重大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可暂时关闭微信公众平台。 

  (五)负责用户及权限的分配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六)负责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相关程序、数据的备份工作; 

  (七)负责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数据的录入及技术培训。 

  (八)气象台设兼职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负责微信公众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职责: 

  1、负责微信公众平台日常运行管理。主要负责每天检查微信公众平台运行是否正常、内容有无被篡改等情况,发现异常应与气象台联系及时采取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2、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管理。主要负责微信公众平台企业风采,业务公告等栏目内容的审核及更新。 

  3、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应用,并提出功能性需求。 

  4、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需完成的相关事项。 

  五、信息发布管理 

  公众号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未经学校许可不得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六、其他 

  1.公众号名称、负责人、管理员等有关信息变更时,及时填写《政务公开新媒体变更或关闭备案表》,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2.对照《政务公开新媒体管理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确保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