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气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气象局2018年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的中心工作,践行“创新驱动、注重特色、能力提升、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紧抓意识形态促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气象为农服务,努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打牢夯实气象基础业务工作,为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对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升气象科技防灾减灾能力支撑。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半年工作情况
(一)紧抓意识形态促各项工作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单位工作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总结检查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从组织领导责任、思想引领责任、舆论推动责任精神激励责任四个方面把握意识形态,努力把政治思想工作做得更好。
1、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上级党组和市委、市直属机关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基层党建巩固年”,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强化节日纪律督查,结合省、州巡视整改意见、市直机关工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存在问题等,查找党员干部自身存在问题,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半年,与州气象局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2份,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党员日活动6次、党课2次。
2、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第八届云南省文明村镇和第十届云南省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弥文明办〔2018〕2号)和《关于开展第八届云南省文明村镇和第十届云南省文明单位考评工作的通知》(弥文明办〔2018〕3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从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业务能力建设、思想道德、党组织及党风廉政建设、志愿者服务、法治和诚信建设、文明风尚、家庭文明建设、文化体育、优美环境建设、帮扶共建、职工权益保障、创建工作机制十四个方面推进我局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目前,我局已被市文明办推荐为第十五云南省文明单位。
3、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监管责任制度,强化舆情引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政府、与单位各科室和个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承诺书、保证书共计71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网络信息排查整治,并做好安全生产台账记录。上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次,并以开展 “三下乡”、防灾减灾日、科技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4次,出动宣传人员12人次,出动宣传车辆4台次,开展安全培训5次,悬挂宣传标语2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环保袋2000个,咨询人数达1500人,投入宣传资金0.9万元。
(二)不断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2017年,市政府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弥勒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强部门协作能力,推进弥勒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建设。上半年,市人民政府与红河州气象局签订了《推进弥勒市气象现代化 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双方到2020年共同拟投资1500万元,在弥勒市对红河州飞机人工增雨基地、气象监测预警工程、通用机场气象服务、气象为农服务、气象科技支撑工程五个方面开展合作。协议建设项目的落实,将扎实有力地推进弥勒气象现代化,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气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为弥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一流的气象保障。
(三)继续深化气象为农服务
2018年5月29日,州气象局代表省局对弥勒市中央财政“三农”服务专项服务工作进行了验收。2016~2017年,弥勒市开展中央财政“三农”专项服务总投资83万元,建设内容涉及全市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141个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并按照“三农”服务专项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进行“两个体系”建设实施,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和救灾机制。6月14日,组织乡镇气象协理员、村委会气象信息员共计146人参加了区域自动气象站、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职责与权利的培训。“三农”气象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有利于我市农业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农业增效,更加有得利于农民增收,所以在连续2年专项工作实施的基础上,我市的气象服务工作也达到了一个空前的服务水平,气象服务能力的增强不代表没有提升空间,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三农”气象服务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搞好“三农”服务工作。
(四)努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
半年以来,我局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基础,把农村气象服务、汛期气象服务、森林火险等以及应急气象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始终坚持“气象服务是立业之本”的服务理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注重服务质量的提高,完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及流程,积极参加上级气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及业务技术交流,提高综合业务岗位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短时临近预报,对重大天气过程及时与上级台站进行联合会商,分析天气形势,统一预报意见,确保预警信号听及时、准确。并主动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气象服务信息,截至6月,市气象台共发布《重要天气消息》16期,《预警信号》62期,《雨情快报》28期,《天气周报》25期,《专题天气预报》23期,《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7期,《春运气象保障》7期,《短期气候预测》8期,《气候影响评价》5期,发布手机短信45666人次,为全市各级领导决策、群众种养植和市民出行提供有利的科学依据。
(五)打牢夯实气象基础业务工作
我局在上半年努力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一是上半年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州局组织的《全州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技术交流》第一期和第二期,积极学习新知识,完善业务能力,在装备保障、短时预报预警、异常数据处理等方面有了显著的提升,为后续综合业务岗的稳步推进提供了保障。二是新建了竹园皎左4要素自动气象站,完成了东山、西一、虹溪3个区域站2要素升级6要素并迁址工作,完成了东风国家级考核站的升级改造,汛期开始前对全市18个自动站的雨量传感器进行了巡查和校准,确保雨量观测精准,对东山,虹溪,西一三个升级站进行调试切换。1至5月我市自动站资料、常规资料传输及时率为99.88%,国家站业务可用率为100%,地面气象观测业务综合质量指数为99.98%,参加质量检查的数据量为166704个。
(六)提升气象科技防灾减灾能力支撑
1、人工防雹工作。年初完成各业点设备年检,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出台了《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方案》,各涉及乡镇申请,报州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全市共计科学布控作业点11个。 6月14日,组织召开2018年气象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培训会,集中对全市各乡镇防雹作业、指挥人员共计44余人,进行了业务理论、业务操作流程等内容的培训,22日全市所有作业点布防完毕,为服务烤烟经济提供有利的科学保障。
2、防雷安全监管职责。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我市雷电灾害的发生,根据《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防雷安全检查的通知》(弥安发〔2018〕7号)的要求,认真履行防雷安全监管。上半年已对弥勒市锦屏加气站、武警红河支队弥勒中队、鸿芳加油站、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弥勒市炸药仓库、市中医院、弥勒市医院有限公司等危化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防雷安全检查工作。
(七)配合做好通用机场气象基础资料观测
上半年,我局外派职工在东风通用机场观测站24小时轮值,取得了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日照、气压、雨量等10余项重要气象要素分钟的第一手资料,为我市通用机场建设论证提供了可靠的科学数据。
二、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与快速发展的气象现代化建设要求差距较大,气象现代化整体效益难于发挥。
(二)拓展气象服务领域深度不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气象服务需求。
(三)全市防灾减灾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密切监视各种转折性、灾害性天气,进一步开展精细化天气预报,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服务以及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和农事关键期预报服务工作。
(二)对照州局下达2018年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争取防雹资金大部分到位,做好今年防雹减灾工作。
(四)继续汇报和争取市委、市政府、部门对气象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的支持,力争达到业务发展有经费,职工工资有保障。
(五)全力做好州局与市政府合作协议的联系保障工作。
云南省弥勒市气象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