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rsj/2025-00006
- 发布机构弥勒市人社局
- 文号2025-1-1
- 发布日期2025-02-0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市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政府补贴性培训资金使用绩效,我局于2025年1月中旬,抽调弥勒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审专家组部分成员对市域内9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年检并进行了办学情况现场评估,现将年度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检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内成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9家,全部纳入年检范围。评审专家组通过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核、赴学校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学校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师资情况、培训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定,其中8家培训机构年检合格;1家培训机构无故不参加年检需整改。
二、年检结果
(一)年检合格的机构(8家)(排名不分先后)
1.云南品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红河州和泰职业培训学校
3.红河州医药职业培训学校
4.红河州弥勒红源职业培训学校
5.弥勒市财富职业培训学校
6.弥勒市世语薇薇职业培训学校
7.弥勒市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8.弥勒湖泉宝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年检需整改的机构(1家)
红河州高特电商职业培训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年检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严格按照职业培训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培训,认真做好职业培训实施和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
(二)被列为整改对象的机构,应当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不超过许可证上的有效期),整改后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合格的正常办学;复检不合格、拒不接受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