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rsj/2026-00047
- 发布机构弥勒市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4-30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公布弥勒市公职人员职称评审不正之风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持续整治我市公职人员职称评审领域不正之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对公职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坚决抵制职称造假、违规评审等行为,现将弥勒市公职人员职称评审不正之风专用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以下违规违纪行为的:
1.申报环节弄虚作假:申报人伪造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奖项荣誉,剽窃学术成果、虚构项目、挂名署名拼凑申报材料等造假行为;
2.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单位审核走过场、为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推荐、未按规定公示,存在“内部照顾”“人情推荐”“违规推荐”;
3.评审过程不规范:评委会未按规定落实评审公示要求,公示期间收到举报未按规定核查处理;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申报人提供便利、为申报人说情打招呼、私下收受申报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专用举报渠道
1. 举报电话:0873-6355923。
2. 举报邮箱:1808484116@qq.com。
来信地址:弥勒市弥阳镇上清路22号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4-8室),收件人:金老师
三、举报工作要求
1. 举报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提供具体违规线索、相关证据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核实;
2. 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收到的所有举报线索逐一登记、逐一核查、依规处置。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共同维护弥勒市公职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