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rsj/2026-0010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市人社局基本职能为: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准开展工作,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基本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事业单位管理科

3.劳动关系科

4.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5.就业促进科

6.劳动保障监察科

7.信访仲裁科

所属单位4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弥勒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弥勒市社会保险中心

3.弥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弥勒市人力资源信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其中:行政单位1个: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我部门所属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融入发展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社力量。

1.抓根本、强扶持,高质量充分就业有新突破。一是“1+15+N”体系筑牢就业根基。创新构建以1个市级零工市场为核心、15个乡镇(街道)就业经办机构为支点,以基层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就业“幸福里”社区等N类服务平台和用工主体为末梢的立体化就业服务网络,让就业服务真正成为“家门口的服务”。开展2场返乡人员“入企探岗”活动,举办22场“街天招聘会”,发布就业信息岗位119期,推送就近就地就业岗位8000余个,“直播带岗”18场。二是技能培训锻造文旅人才引擎。紧扣弥勒市作为知名康养旅游目的地的发展脉搏,将技能培训深度融入文旅产业链人才需求。2025年,聚焦民宿客栈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培训、电商直播、无人机操作等核心培训项目,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3个班4200人次。三是社区生态圈激活就近就业。将虹溪就业“幸福里”社区打造为集就业服务、技能提升、创业扶持、零工对接于一体的“微型就业生态圈”,累计促进就地就近就业2.4万人次。建成将军寨、小河边、花口等15个“零工驿站”,开展2025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1800余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901个,拨付补贴资金792.8万元;“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通过专机、专列、专车全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4011人229.7万元;城镇新增就业603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42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588.5万元扶持369人成功创业。

2.抓落实、强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新进展。一是精准扩面促参保。常态化开展康乃馨社保服务工作,以“三出三进三深入”及线上线下政策宣传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社保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全覆盖。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参保40.12万、6.07万、2.92万人,企业职工新增参保4242人。二是多措保发提质效。把好待遇“申请关”,“续发关”和“发放关”,确保发放金额准确无误。2025年,发放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共12.7亿元。为1.22万名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基本养老保险156.32万元,代缴率100%。三是“社银合作”织密网。聚焦服务“最后一公里”,主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科学布局15个“社银一体化”服务点,将人社业务通过金融银行平台延伸至社区生活圈、群众“家门口”。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群众超2万人次。四是强化监管保安全。持续推进经办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整改完善,对涉及违规多领、冒领基金的督促经办机构按程序进行追缴,确保问题清零。2025年以来,核查疑点数据1459条,追回不符合领取待遇105.3万元。

3.抓规范、强管理,人才保障有新成效。一是多渠道充实人才队伍。牵头用人单位赴各高校开展弥勒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48名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9人。二是夯实专业技术人才基础。始终将人才关注的成长发展、职称层次、技能提升等内容作为服务重点,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价管理方法,提升人才层次。2025年,共审核推荐759人申报职称,其中高级职称325人。三是规范实施人事管理。2025年,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111人,其中市内调动47人,外县市调入49人,调出本县市15人;26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其中:晋升七级职员4人、晋升八级职员22人。四是高标准推进重点工作。时隔6年,弥勒再次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零差错”的原则,圆满完成公开招聘弥勒考务工作。同时,开展“爱上弥勒 就在弥勒”系列城市推介和就业招聘活动,做好了考试的“后半篇文章”。

4.抓预防、强维权,劳动关系有新面貌。一是持续整治欠薪问题。以“减存量、遏增量”为目标,对欠薪线索全面开展“回头看”,紧盯历年重大欠薪隐患项目、国家欠薪平台及群众信访热点、难点,分期分行业制定清偿措施及计划,综合运用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属地政府包保化解机制及联合督办约谈等强硬举措逐一化解清偿。2025年,开展日常巡查304户次,对存在欠薪隐患项目立案登记6件,代发农民工工资644.25万元;全平台受理、处置欠薪举报投诉案件1700余件,办结率100%。二是着力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完善规范认定工伤的条件和材料,依法认定工伤384件,提前完成医保疑点3711人视同缴费工龄核实工作;将21户劳动关系矛盾多发、受外部冲击较大、经营困难和新业态用工企业纳入监测,及时发现、处置用工风险。三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积极推进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运用,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全面入驻“一站式”智慧调解工作平台。2025年以来,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4件,涉及金额748.29万元,时效内结案率为100%。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99327070.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327070.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297034.95元,增长9.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97034.95元,增长9.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主要原因:2025年全市统筹外退休费及企业独生子女奖励金增加;2024年贴息资金因发放政策有变,当年未发生收支,于2025年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99327070.09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63062.81元,占总支出的87.73%;项目支出24464007.28元,占总支出的12.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297034.95元,增长9.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404690.45元,增长9.66%;项目支出增加1892344.50元,增长8.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2025年全市统筹外退休费及企业独生子女奖励金增加;2024年贴息资金因发放政策有变,当年未发生收支,于2025年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863062.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105975.56元,占基本支出的99.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7087.25元,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64007.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经费1132200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327070.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297034.95元,增长9.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65393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主要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结转指标计入2025年预算收入。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327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完成年初预算的82.8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53493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完成年初预算的175.63%。主要用于财政对企业贴息资金及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贴息资金因发放政策有变,当年未发生收支,于2025年支付。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3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电脑采购;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为中央补贴。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15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主要用于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01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8.00元,增长0.4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1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33%,完成年初预算的50.8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增长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少4822.00元,下降32.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822.00元,下降32.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1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8.00元,增长0.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1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5000.00元,增长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22.00元,下降32.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822.00元,下降32.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XX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会、出差、培训、调查欠薪案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对口部门、科室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7087.25元,比上年增加967755.26元,增长122.6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部分应支未支款项于2025年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2200882.38元,其中,流动资产11809628.95元,固定资产363879.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373.9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58885.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05153.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575.95平方米,账面原值8791796.01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945930.46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00882.38

11809628.95

363879.44




363879.44



27373.9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4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4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44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44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