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2209
- 发布机构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弥人社发〔2024〕221号
- 发布日期2024-08-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各有关部门: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1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将最低工资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弥勒市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