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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0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弥人社发〔2024〕221号
  • 发布日期
    2024-08-3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各有关部门: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1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将最低工资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弥勒市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