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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7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设立弥勒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决定设立弥勒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督举报电话。

  一、受理举报范围

  (一)未经行政许可、备案,从事或开展相关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和劳务派遣业务。

  (二)未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不真实、不合法、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

  (三)劳务派遣单位存在未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问题。

  (四)用人单位未履行保密义务,泄露或违法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五)以招聘为名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以暴力、胁迫、欺诈不正当手段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六)职业中介通过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名目非法收取财物,或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七)职业培训机构存在通过虚假宣传招揽学员、违规缩短培训课时、以虚假培训、空壳培训和虚报培训人数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侵占培训资源等方面问题。

  二、举报受理单位和方式

  (一)来访接待点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1室)。

  (二)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73-6221988。

  受理来访接待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弥勒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名录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