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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27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3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结果的通报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结果的通报

 

  根据《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政府补贴性培训资金使用绩效,我局于2024年1月中下旬,抽调弥勒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审专家组部分成员对市域内9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年检并进行了办学情况现场评估,现将年度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检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内成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9家,全部纳入年检范围。评审专家组通过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核、赴学校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学校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师资情况、培训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定,其中6家培训机构年检合格;3家培训机构年培训人数不足200人,培训规模没有达到基本要求需整改。 

  二、年检结果 

  (一)年检合格的机构(6家)(排名不分先后) 

  1.云南品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红河州和泰职业培训学校 

  3.弥勒市财富职业培训学校 

  4.弥勒市世语薇薇职业培训学校 

  5.弥勒市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6.弥勒湖泉宝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年检需整改的机构(3家)(排名不分先后) 

  1.红河州医药职业培训学校 

  2.红河州高特电商职业培训学校 

  3.红河州弥勒红源职业培训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年检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严格按照职业培训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培训,认真做好职业培训实施和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 

  (二)被列为整改对象的机构,应当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不超过许可证上的有效期),整改后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合格的正常办学;复检不合格、拒不接受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