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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83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3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市委办、市政府办:

  2022年,弥勒市人社局牢牢把握“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工作主线,坚持不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社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群众对人社部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弥勒市人社局聘请法律顾问1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1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设置编制数10人,实有专职监察员8人(其中1人在巡检司驻村扶贫),配备执法记录仪3台,执法用车1台。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市人社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明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把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普法教育等作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领导到科室(中心)、到人,层层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定期开展人社法律知识轮训、专题培训和讲座;通过领导主动讲法,干部集体学法,深入企业普法,每年至少集体学法3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每年至少开展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二是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利用周一干部学习例会和“人社微讲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纪意识,“12.4国家宪法日”,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宪法法律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参与率均达100%;依托“学习强国”“弥勒党建”APP和“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理论业务学习,推动形成“人员全覆盖、层级全覆盖、业务全覆盖”的学习政策大格局,掀起了“以知促行、比学赶超”的岗位练兵热潮,全局上下学政策用政策氛围浓厚。三是抓好农民工普法知识教育。深入工地开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宣传,特别是督促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高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利用QQ、微信工作群让广大职工在朋友圈及相关工作群进行转发,并在局大厅LED显示屏轮番播放相关宣传标语60余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截至目前,深入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共计4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

  (三)聘请法律顾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建立推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人社建设,2021年4月聘请我局单位职工李虎燕为我局法律顾问,并签订了聘期为3年的《法律顾问聘书》。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人事管理以及大家关心的法律常识等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与此同时,在养老保险、信访回复、拖欠农民工工资、仲裁调解等涉及法律问题,均随时随地以电话咨询、邮件来往、微信QQ等方式及时向法律顾问咨询,为人社系统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处理危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件的法律底气。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在我局开展了4次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审核11个科室合同共20余份,重要文件法治审核5件,纠纷调解60余件次。

  (四)多元化解矛盾,提升仲裁效能。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也要管矛盾化解”的要求,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监察、仲裁、工伤、信访“四位一体”的纠纷调解机制, 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是“远程视频开庭”推进矛盾化解“智能化”。针对疫情期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对象无法参加庭审的问题,我局积极创新开展“云仲裁”化解劳动争议,利用互联网视频会议网上连线的方式,将仲裁实体庭程序搬到线上,整个庭审过程“隔空”完成了申诉答辩、举证质证、陈述意见等程序,让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屏对屏”就完成了仲裁庭审。二是市镇村“三级联动”推进调解组织“网格化”。以市、乡、村三级网格化调解组织为载体,建立1个市级行政调解机构,13个乡(镇)、社区调解组织,32名调解员各负其责、上下对接的工作体系。三是特聘调解员“持证”上岗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积极统筹整合社会资源,今年我局创新具有市域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特聘7名在职律师作为调解员加入到弥勒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中,长期开展诉前联调及法律咨询等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目前,共调解案件9件,调解成功7件。

  (五)强化民主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1-12月,检查在建项目310户次,开展日常巡查322户次,全市在建项目43个,经排查,全市共有2个项目存在欠薪隐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项目数22个,行政处罚6户,处罚总金额8.4万元。二是积极办理欠薪平台案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举报投诉案件633件,已核实查处回复563件,其中工程领域403件,涉及5023人,涉及金额1.09亿元,非工程领域230件,涉及1150人,涉及金额996万元。“12333案件”系统共接收448件,已核实查处回复平台投诉者448件,涉及人数2156人,涉及金额3656万元。12345平台接件547件,已答复547件。三是规范受理电话投诉及来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515.23万元,保函代替现金缴存金额764.1338万元。接受电话咨询及投诉754(次),接待来人来访792人(次),截至目前,共收到信访件 55件,涉及 89人,50件已经办结,5件正在办理中,涉及 16人。举报投诉件登记数214件(次),涉及人数5443人(次),涉及金额6864万元,已协调解决案件209件(次),涉及人数4340(次),涉及金额5457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人员队伍薄弱。我局虽成立了法治领导机构,但基于我局专业人才少、力量薄弱的具体实际,很多工作只在力争完成规定动作,而无法创新设计与拓展各项自选动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完成。

  (二)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过阶段性法治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知识基础,巩固了法治人社建设理念。但是,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而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三)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单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赖于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法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积极发挥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大调解作用,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人社法律法规,鼓励并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有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二)配齐配强执法人员队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调编制部门及时补充法律相关人员到我局执法大队、工伤保险科等科室承担相关工作,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检法、司法、住建、公安、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推动人社领域执法活动发挥实效,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