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弥人社党组发〔2018〕4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中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陈艳芬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中心:
经局党组2018年2月22日会议研究决定:
陈艳芬 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志刚 任就业促进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科长(主任),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云忠 任执法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科长(大队长),免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文鹏 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免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黄 寿 任社会化管理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长(主任),免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戈云鹏 任劳动关系科科长,免去原党办主任职务;
刘 乙 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 珂 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 强 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沈 勇 免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安排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
连 敏 免去劳动关系科科长职务,安排在劳动关系科工作;
张 春 免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请以上同志于2018年3月1日前做好工作交接并到岗工作。
中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