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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rsj/2025-0000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社局
  • 文号
    弥人社党组发〔2025〕5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0
  •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 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温故知新思普法,提升能力强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领导带头学法“氛围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内容,并坚持学以致用,把法治思想落到实处。2024年,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2次,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4次。干部集体学法“质量高”。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例会,组织干部职工上“人社大讲堂”,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人社政策等各类知识宣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2024年,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4次,法治宣讲22场次。网络平台学法“热情高”。以“节能减排”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行“无纸化”学法用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手机APP、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弥勒党建”APP、“云岭先锋”平台、“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学习,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线上答题学法“内容优”。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红河州宪法知识线上答题”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全局干部职工91人,除驻村5名同志和1名休产假同志外,其余85人均参加答题活动,参与率93.4%。警示教育学法“效果好”。为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加大“以案释法”力度,1月9日,选派相关人员到弥勒法院开展旁听“身边人”职务犯罪庭审活动;7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绝地重生》;7月26日,组织全市社保窗口业务经办人员共计52人,赴开远小龙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持之以恒抓普法,优化环境提效能。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组织开展“暖心行动” 、“局长走流程”“三个示范”建设等活动,推动办事流程再优化、服务质效再提升。“阳光人社”转变作风“树形象”。以打造“阳光人社”公开品牌为目标,围绕就业创业政策、社保基金监管、人事考试招录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提升公众的知情权。2024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18条,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公告27条;处理“12345”热线件709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条,答复政协委员提案7件。局长“走流程”助力群众“少跑腿”。聚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一把手走流程”等工作,10月22日,党组书记带领分管领导前往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用自己“多跑路”换来百姓“少跑腿”,着力打造一流人社政务服务。2024年,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做窗口换位体验活动2次,发现问题2个,解决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销号整改。深化“放管服”助力群众“马上办”。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围绕深化政务服务大厅“一次办好”改革、优化劳动力市场服务两项重点任务,推进人社公共服务马上办、提速办、跨省办、就近办,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2024年,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社保、就业等服务窗口4个,入驻人社服务193项,实现了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聘请“好帮手”法治建设“提质量”。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云南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聘请我单位职工钱光桥为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协议、制度等共1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12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人次。服务“多角度”提质增效“暖民心”。将加快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开发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保障民生相结合,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人社服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重视源头抓治理,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托“弥勒人社”“弥勒职场”“春风行动”等搭建线上平台,促进群众充分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升各民族群众就业技能;2024年,开展招聘会20场,达成就业协议3400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101个,培训人数5282人;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件465起1028人次,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002.05万元。

(三)身体力行严普法,公正执法促和谐。坚持推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注重调查取证,搜集违法证据,案件处理程序合理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目前,我局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27人,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3台。二是专项检查常态化。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全年检查用人单位12家,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录入、对外公示工作。三是公正执法长效化。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顺畅、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2024年,牵头组织政法委、住建、交通、水务、自然资源、教体、能源、检察院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利剑护蕾”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9次,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餐饮、娱乐场所、洗车等用工企业共计49家次,查处违法用工企业5家,涉及违法用工6人,行政处罚4.5万元。

(四)创新方式强普法,仲裁调解保平安。践行“枫桥经验”,坚持“以调为主,以裁为辅,调裁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思路,积极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和谐稳定。“互联网+调解”,智能调解化矛盾。推进“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运用,依托“互联网+调解”平台建立案件信息数据库,实现网上“一站式”智慧调解,高效便民推进矛盾纠纷化解。2024年度平台累计受理劳动争议83件,已办结83件。三级联动,化解矛盾在一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形成“市、乡、村”三级调解组织格局,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就地化解劳动争议。目前,全市共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4家,在册调解员34名。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93件,涉案金额547.73万元,调解成功率86.63%。创新模式,多元化解促和谐。建立新就业形态调解中心,推广“工会+法院+人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将“裁”“审” 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有机结合,实现多方联动,形成共同参与、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调解格局,打造“阳光”仲裁。截至目前,全市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中心5家,涉及调解人员20名。2024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3件,时效内结案率为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宣传手段单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赖于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法治工作的吸引力。

(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还不够强,部分工作人员学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够。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政策更新频繁,难以满足执法人员高度特殊的培训要求,导致培训效果不佳,从而影响了培训力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人社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有方,推进有序,落实有力;三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在党组会议讨论中实行末位表态;四是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市法治办上报述法报告。

(二)强化理论学习,推进依法履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等机制,不断提升法治学习的规范化;健全普法教育机制,组建普法宣传队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培训班,切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三)落实执法监管,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全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干部普法、廉政警示教育,覆盖率达100%;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保障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落实“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完善“互联网+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实现监管事项认领覆盖率100%,完成12家用人单位随机抽查检查及公示;强化权力公开化,通过劳动人事争议“旁听庭审”活动公开典型案例,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与人社业务的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的功能应用拓展,实现各项公共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履行好部门普法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禁止使用童工,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健全信访维稳形势研判和督导联系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

(三)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发展。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频率,深入柔性执法研讨,做好欠薪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二是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建设;三是继续做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和问题,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四)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一是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二是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在普法中的责任,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力度;鼓励并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有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电话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五)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检法司、工会、住建、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推动人社领域执法活动发挥实效,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中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