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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jj/2025-0001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3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对弥勒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202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市统计局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科等5个科室;下设弥勒市普查中心、弥勒市经济监测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7人;车辆编制1辆。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人,车辆1辆。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全年预算数489.85万元,批复预算数489.85万元。年末决算数402.29万元,比预算数调减87.56万元,主要是五经普工作经费和统计协管员补贴调剂乡镇列支。

2024年决算报表反映:市统计局202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89万元,部门总收入402.29万元(含其他收入9万元),全年总支出401.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3.4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本次审计发现存在结转和结余资金未缴国库的问题,市统计局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财政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统筹管理28933.48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市审计局依规作出了及时上缴财政的审计决定。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市统计局认真整改并积极采纳建议,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5年4月28日,市统计局已上缴财政存量资金28933.48元,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