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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jj/2025-0001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审计局
  • 文号
    2025年第19号
  • 发布日期
    2025-11-1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4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25年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5日至5月16日,对弥勒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1.08亿元、支出总计48.7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6.3亿元、支出总计12.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80万元、支出3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1.14亿元、支出总计31.68亿元。以上“四本预算”年末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在开展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时,按照上级审计工作要求将弥勒市2024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弥勒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范围。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预算,发挥财政职能,基本民生、工资、运转等基层“三保”得到优先保障,年终总决算报表反映财政收支平衡。但从政府地方债务情况来看,债务总规模居高不下,化解债务任务艰巨。本次审计也发现,市级有关部门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应缴未缴结余资金等问题。财政部门在履行财政资金拨付、监管职责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和加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预算编制不规范,乡镇(街道)人大事务经费未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编制部门预算;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452.40万元;应收未收非税收入9416.23万元;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乡镇中心卫生院挪用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0.18万元;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项目专项资金被挪用0.5万元;应缴未缴乡村医生定额补助项目结余资金5.28万元;“两癌”筛查个案信息管理质量控制不严格;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等14个。

四、审计建议

(一)市财政局应严格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进行预算编制。

(二)市财政局应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监督,督促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催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及兑付费。

(三)市财政局及相关建设单位应强化新增专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专债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

(四)弥勒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各相关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政策精神。二是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应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进度,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督促和指导下属医疗机构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格“两癌”筛查个案信息管理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人人知晓。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市财政局、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整改并采纳审计建议,现已完成问题整改11个,整改期内正在整改3个,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