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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jj/2026-0001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至2025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弥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30日至5月15日,对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族宗教局”)2024年至2025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市民族宗教局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系列,正科级,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管理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与市委统战部合署)、政策法规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4个机构。核定编制数10人,截至2025年底,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实有公务用车1辆。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总额为193.05万元,据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193.05万元,总支出193.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2025年,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总额为232.99万元,据决算报表反映,2025年部门总收入232.99万元,总支出232.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1.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0.34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支出0.64万元,培训费支出0.20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市民族宗教局根据财政部门资金绩效管理规定,制定《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益。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4年年初固定资产67.45万元,2025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69.33万元;2024年年初无形资产0万元,2025年年末无形资产总额0.79万元。

(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市民族宗教局紧扣民族工作主线和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工作精神,切实推动落实三年行动要求,督促检查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推进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工作,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根基日益厚植,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

(七)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市审计局对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姜有文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弥审委办报〔2022〕5号),审计发现的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民族宗教局2024年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存在收取的伙食费和差旅交通费未冲减原列支出、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陪餐规定、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市民族宗教局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取个人缴纳的伙食费和差旅交通费未按规定冲减支出3341元;

(二)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陪餐规定;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账外固定资产;

(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后存在屡审屡犯情况。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弥勒市审计局建议:

(一)进一步重视财务工作,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配备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并加强审核把关。同时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注重源头治理,杜绝屡审屡犯。

(二)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固定资产日常使用与管理责任,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和清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市民族宗教局认真整改并积极采纳建议,根据市民族宗教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6年8月4日,市民族宗教局已完成上述4个问题的审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