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jj/2025-00002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1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审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制订《2024年弥勒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单位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努力提高全体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审计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推动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抓好宪法、民法典和新修订的审计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推动审计与普法相融合。坚持“审计+普法”模式,将普法工作全程贯穿和精准嵌套在审计各个业务环节,通过审计进点会、征求意见等环节开展送法上门。在审计整改过程中,通过走访、座谈、约谈等途径,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整改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推动整改单位落实法律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聚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告知承诺事项案例报送等工作,我局动态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事项谨慎行使行政权力,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将执法情况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千和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2024年,通过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审计项目涉及移送案件等提供法律意见7次,防范审计法律风险。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研究制定《弥勒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三)严格执法凸显作用。2024年,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认真落实年度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审计质效提升为目标,以党纪学习教育、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整治为抓手,聚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发挥审计独特作用,全年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8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0838.36万元,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12183万元。向市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事项20件,涉及金额15838.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5条,促成建章立制25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力度方面,虽然能够结合审计工作的特点,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但是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还不够灵活多样,普法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方法创新力不足,由于审计目前面临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的难题,审计机关普法、学法主要还是依靠有限的集中学习方式开展,普法、学法的方式不够灵活。三是审计法治专业化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部分审计干部职工对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还不够深、运用审计法律法规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熟练等。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创新开展审计普法教育宣传方面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年轻审计干部加入审计队伍时间较短,审计法治化思维和法治化能力的培养需要一定时间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定位,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坚守法律、恪守规矩上毫不含糊。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积极发挥核心作用,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审计程序,开展审计监督,确保职能发挥到位。
(二)严格依法决策,把准审计之基。局党组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局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等均经局党组(扩大)会议反复研究论证、民主决策;强化审计业务、审计规范化、审计成果、审计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和集中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确保了审计结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严格质量管控,提升审计质量。按照《审计项目质量评分标准》《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年末组织业务科室对本年度审计项目开展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对审计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达到、实施过程是否合理合法、审计结果是否产生积极影响等方面重新检视和进一步分析,在全面检视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中,补短板、强弱项,有效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升。2024年全局与审计质量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政府裁决案件为0。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立足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跟踪落实的职能定位,主动把审计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养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法治观念,真正让法治建设精神入心入脑,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意识。同时要做好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宣传审计法律法规,让社会了解审计法律法规,支持审计工作,与审计机关一起形成监督合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
(三)依法行使审计职权。进一步强化依法执审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依照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不断规范和约束自身审计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弥勒市审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弥勒市审计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