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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jj/2025-0000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0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5号路南延长线工程(含绿化)竣工决算的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6日起,对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5号路南延长线工程(含绿化)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5号路南延长线工程(含绿化)竣工决算。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5年5月8日至6月15日,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28个工作日。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王 昕 联系电话08736122429

审计组主审:保钰芳 联系电话08736122429

审计组成员:李丽娟、周会、郭峻、李春云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6122429

弥勒市审计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