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cjdglj/2026-00037
- 发布机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10-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弥勒市东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25户经营主体《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弥勒市东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25户经营主体: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弥勒市东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25户经营主体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目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告知书具体详见附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经营主体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因上述经营主体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等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息公告”栏目(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弥勒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www.hhml.gov.cn/zfxxgk1/fdzdgknr/zdlyxxgk/xzspxxgk.htm。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龙泽莲、王宁雪
联系电话:0873-3065279
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莲花路: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附件:弥勒市东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25户经营主体行政处罚告知书(云市监红弥罚告〔2026〕204-228号)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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