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市监发〔2019〕25号
- 发布日期2019-04-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弥勒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
现将《弥勒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市场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弥勒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把好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等生猪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
二、整治重点
对全市学校食堂、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医院食堂、餐饮店、烧烤摊等场所,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禁其经营未经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和“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不齐全的生猪产品。
三、实施步骤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整治、健全完善机制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18年12月—2019年1月10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科室要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产品采购查验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生猪产品消费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自主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2019年1月11日—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1日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定点屠宰场(厂)采购生猪产品,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加工、经营病死动物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产品,并对生猪屠宰领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推进生猪产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的违法行为。
(三)健全完善机制(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
认真总结生猪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自2019年5月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科室于每周三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食品经营监管科陶瑞云汇总(报送方式:内网邮箱),同时收集整理好台账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弥勒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弥勒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组 长:陈树芳 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张云嘉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陈卫国 食品综合协调科科长
龙泽莲 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万丽萍 食品经营监管科科长
杨 林 市场规范监管科科长
赵学东 弥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郑红云 新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 艳 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正才 朋普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袁贵生 东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罗 玲 西一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光友 西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蔡琼梅 西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顾奇生 虹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郭 嘉 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蔡培志 江边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 涛 巡检司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伟 五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燚旋 弥勒工业园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经营监管科,由万丽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及时汇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上报。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补充,不再另行发文。
(二)密切协同配合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科室负责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依法对生猪屠宰领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科室要做到工作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散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多形式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维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推进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充分运用“12315”举报投诉平台,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查处生产、销售、使用未经检疫检验和“两证两章”不齐全的生猪产品违法案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监督生猪产品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相关科室要做好日常执法监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猪产品市场管理,确保肉食品市场流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