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市监发〔2019〕33号
- 发布日期2019-06-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各科室、队、所: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详见附件)。为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现《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本部门推进重点工作、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研究,协调推进,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力争使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落到实处,确保我局2019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面商率100%、回复率100%,力争满意率100%。
二、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既是政府部门的应尽之责,也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为确保圆满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特成立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陈树芳 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张云嘉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洪祥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景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艳 副局长
成 员:翁艳生 办公室主任
陈天喜 人事教育监察科科长
孙洁莹 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芳琳 行政审批科科长
杨 林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
万丽萍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建刚 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周雪梅 质量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正斌 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学东 弥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李文福 新哨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马 艳 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王正才 朋普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顾奇生 虹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 涛 巡检司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罗 玲 西一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陈光友 西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蔡琼梅 西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郭 嘉 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蔡培志 江边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伟 五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袁贵生 东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燚旋 工业园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翁艳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提案建议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提案建议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有关科室、队、所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办理工作。
三、规范办理流程
(一)建议提案的接收、登记、送阅(2019年5月31日前)
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接收、登记、传阅工作。在接到建议提案后,要对建议提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对确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应自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退转依据,连同建议或提案退回市政府办公室,不得搁置不办或自行转送其他单位。待明确办理件后,办公室应及时登记传阅,组织承办科室、队、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办理任务、计划,严格落实好“五定”(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目标责任、定办结时限)原则。
(二)建议提案的协商办理与答复(2019年8月10日前)
1.深入调查研究。各承办科室要坚持以解决问题、落实措施为根本目标,加强对建议提案的分析研究,深入实地、深入实际摸实情、查问题、找症结、谋对策,充分发挥建议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有助于推进我局中心工作的建议提案,要列为工作重点,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完成时限:2019年6月25日前)
2.认真开展协商。对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在局办公室交办建议提案后的15日内,牵头科室应认真办理,严格落实“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协商对象涵盖人大代表、提案者、督办单位、协办单位,协商规格要上升到领导层面,协商手段可运用各种信息通信技术与面对面交流相结合,协商时机可贯穿于办前掌握实质、办中商讨对策、办后征求意见,将协商成果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各牵头科室分管领导与人大代表见面面商率应达100%,其中重点督办建议主要负责人与人大代表见面面商率应达100%。各承办科室、队、所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我局主办的提案建议,要认真协商研究办理,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对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主办科室要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的联系沟通,齐心协力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时限:2019年7月10日前)
3.认真组织办理。一是建议提案者所反映的问题承办科室、队、所要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对能够解决的,就立即解决;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落实;确定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委员解释清楚,取得谅解。二是承办科室、队、所在答复前,必须通过上门走访、座谈沟通等方式,说明具体办理方案和落实措施,进一步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相互沟通,确保办理落实措施和答复取得代表委员的认可。三是承办科室、队、所要根据调研情况和建议人、提案者的合理化意见,拟定初步答复文稿和办理结果类别,报具体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局长审定,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面商答复文稿。四是要认真做好续办续复工作。各承办科室要加强对2018年办理结果为B类、C类的提案建议的跟踪办理(附件3),加快工作进度,逐项检查落实,及时向建议人、提案者报告工作进展及工作落实情况,对已解决办理结果升为A类的建议提案,要以正式文件进行书面答复。(完成时限:2019年7月25日前)
4.按时办理答复。形成初步面商答复文稿后,由具体督办领导牵头,与建议人、提案者进行直接面商。面商完毕后,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答复文格式拟定建议提案答复文,在答复件首页右上角必须标明办理结果分类情况以及是否公开情况。建议提案答复文稿报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市人大督办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工委(室)以及市政协督办专委员会审核,并于2019年8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办理情况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建议提案答复件及相关办理情况材料(含电子版)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办公室汇总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行政中心1-13,联系方式:6122504)、市政协提案委(行政中心3-33,联系方式:6125023)、市政府督查室(行政中心4-4,联系方式:6122677)。(完成时限:2019年8月10日前)
(三)工作总结(2019年8月15日前)
各承办科室、队、所完成办理任务后,要全面回顾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形成办理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四)立卷归档(2019年9月20日前)
局办公室对2019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原件、答复文件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整理、立卷归档(内容包括:办理任务分解情况、办理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复函办文签阅情况、正式复函、征求意见情况及走访记录、办理工作总结等)。
(五)跟踪落实(2019年10月20日前)
为进一步促进提案建议办理落实实效,承办科室、队、所在提案建议办理完成1个月内,必须对2019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正式答复等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有关承诺事项的落实,及时向建议人、提案者反馈有关情况,按“一案一表”填写《办理情况反馈表》,并直接反馈至市政协提案委。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科室、队、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每个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的意识,要严格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85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及答复办文格式规定,认真办理答复。
(二)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提案,各承办科室、队、所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和交流,在接到建议提案15天内将协办意见告知主办单位,形成统一、完整的答复。
联系人:卢兵丽;联系电话:3065299,18314497173。
附件:1.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3.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协提案续办续复工作任务分解表
4.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文格式
5.市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文格式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标准
7.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统计表
8.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统计表
9.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实地调研登记表
10.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实地调研登记表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