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市监发〔2019〕36号
- 发布日期2019-08-07
- 有效性有效
关于修订《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进一步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的要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按照“一窗通”工作要求以及《红河州工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结合弥勒实际,经局领导同意,已将《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修订为《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
2.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人员名单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