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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做好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

  8月1日起,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划由县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为确保交接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全力做好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

  一是主动对接,掌握基本情况。前期主动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主管科室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许可情况和办理许可事项所需的材料与步骤,为后期交接奠定基础。二是吃透政策,提升业务素质。深入学习《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州局对药品零售企业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等内容的详细解释,确保让承接后办理的事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规规矩矩。三是积极创新,完善登记材料。在州局原有的资料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药品经营许可确认件》,通过确认件高效收集归纳药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为后期监管工作提供便利性。四是熟悉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取得“云南省药品监管平台”的管理用户权限后,及时登录监管平台,多次模拟练习审批许可,真正掌握平台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五是加大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利用日常监管、QQ交流平台,及时向药品零售企业广泛宣传调整事项,避免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真正方便群众办事,节约办事成本。

  当前,我局已经完成了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对接以及监管平台的运行调试,做好了“开门迎客”的准备,请需要办理相关许可的药品零售企业直接到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咨询电话:306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