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市监发〔2018〕90号
- 发布日期2018-12-1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
各科室、队、所: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云南省法治单位建设指导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法治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场监督管理中心工作,积极落实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把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建设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单位。
二、组织领导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各科、室、队、所负责人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政策法规科的局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政策法规科、办公室1人、人事教育科1人组成。
三、创建任务、主要措施
根据《云南省法治单位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的要求,为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定以下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2、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全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3、健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具体工作人员,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完善,机制顺畅,经费到位,工作任务明确,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台账齐全。(责任部门:法规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二)科学民主决策
4、健全完善党委(党组)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合法性审查率 100%。不发生因违法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及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案(事)件。(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5、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坚决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国务院文件规定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发生决定事项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情形。(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6、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评估、清理机制健全、程序完备,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率和报备率达到100%。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工作。(责任部门:法规科、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7、健全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及保密审查机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除涉密规定外单位各项事务公开透明。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制度,依法申请公开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不出现未依法公开信息和“僵尸网站”等情形。(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8、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起草、改革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处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及其他涉法事务的作用有效发挥。(责任部门:法规科)
(三)强化依法办事
9、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依法依章程全面履行单位职能职责,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出现法外设定权力、违法违规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等情形。(责任部门: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10、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清晰,工作岗位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廉洁高效。(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
1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不发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案件。(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
1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注重法治能力,把尊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不出现违规提拔任用或者带病提拔干部的情形。(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
13、本单位行政、人事、财务、劳动、安全、应急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审批、报告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办事程序流程完善、规范、便捷。(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
14、尊重和依法履行生效裁判、仲裁裁决、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反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没有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人的败诉案件。没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积案。(责任部门:法规科)
15、建设诚信单位,依法履行承诺、约定、合同协议,依法依程序处理本单位所涉纠纷。(责任部门:办公室 )
16、建立健全保障本单位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机制,依法维护干部职工权益,为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
17、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不出现本单位干部职工违法信访、吸毒、赌博、加入非法组织和邪教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形。(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
(四)推进法治文化
18、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高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
19、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机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等制度全面有效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 2 次。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不低于 95%,合格率不低于 90%,单位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考试平均分不低于 80 分。(责任部门:法规科、人事教育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20、推进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指标。法治精神、理念、原则融入行业规章、职业规范、家风家训。(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21、开展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结合我局工作特点,拓展领域、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把法治文化融入单位、系统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形成有单位特色、系统亮点的法治文化氛围。(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22、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转化研究成果,指导实践运用。(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五)开展法治宣传
23、认真实施云南省“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责任部门:法规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24、广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本单位职责,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化拓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系统活动,普及率达 100%。利用重大节日、节点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积极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扎实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责任部门:各科、室、队、所)
(六)深化法治创建
25、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所管辖行业、领域法治创建的指导督促,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格局,不以普法工作代替法治创建工作。(责任部门:法规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26、扎实开展社会治理,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舆情预警会商引导联动机制健全落实,努力实现本单位、本系统对各种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不发生未履行和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协调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27、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社会矛盾排查、评估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突发事件应对处臵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化解率不断提高,信访案件数量不断下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办复率达 100%,满意率达 95%以上。(责任部门:办公室、消保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28、加强法治创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云南特色的法治单位创建模式,促进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云南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责任部门: 法规科,配合部门:各科、室、队、所)
四、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研究工作措施,召开动员会议。
(二)创建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0月)。根据创建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逐项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质量。将创建任务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适时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情况汇报会,总结交流经验,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对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解决。
(三)上报阶段(2019年11月)。准备法治单位创建的上报工作,根据《云南省法治单位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的要求加以改进完善,确保法治单位成功创建。
五、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全局各科室队所统一认识,积极参与,将该项工作由点及面、确保落实到位。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形成各负其责、整体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扣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及时总结在创建活动中的经验,不断开拓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完善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要抓住创建活动的重点,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统筹规划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推进法治单位建设进程。
(三)加强检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各科室队所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创建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底作为各科室队所的一项重要目标进行考核,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大力宣传本单位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亮点,以信息、简报的形式报送政策法规科。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