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市监发〔2018〕86号
- 发布日期2018-12-0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8〕23号)精神,《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7〕99号)明确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列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经营备案程序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等法规规章执行。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