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cjdglj/2025-00013
- 发布机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27
- 有效性有效
中共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州市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内容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24年5月17日,局党组会第7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论述摘编,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摘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学习;各党组班子成员以周一政治业务学习及其他专项工作会为契机,传达学习分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州市关于营商环境的精神要求和安排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没有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到部门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在抓落实上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通过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下发《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关于落实〈弥勒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任务清单〉的通知》,结合实际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加强科室协同联动,整体推进营商环境的落实力度。
2.针对“贯彻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弥勒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弥办发〔2022〕40号)、《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弥办通〔2023〕92号)。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登记注册效率。执行全国统一的登记管理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使用统一的登记材料、文书格式,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登记管理服务。畅通企业退出通道,优化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退出秩序。强化企业依法注销的责任和意识,引导企业依法合规退出市场,持续更新完善《企业注销办事指南》。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汇总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7项和部门抽查计划68项,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设置“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窗口,为企业、群众解答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方面的疑问,指导企业注册商标、申请专利。2024年5月以来,走访服务企业12家次,指导企业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1家、专利转化奖补1家(获25万元奖补)。
3.针对“强化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滞后,局党组未建立健全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未开展针对本单位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的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制定《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由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对各相关科室、所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二、关于巡察反馈履行职能职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措施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认识不足,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标准距离省州市的要求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局党组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24年9月19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各科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局党组专题听取部分科室、市场监管所围绕“优化服务流程、助企纾困、经营主体进入、退出市场”等方面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梳理分析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对下一步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工作安排。
2.针对“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方面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一把手”抓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于2024年9月19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各科室、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专题听取部分科室、市场监管所围绕“优化服务流程、助企纾困、经营主体进入、退出市场”等方面汇报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梳理分析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对下一步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工作安排。2024年10月15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转换角色、变换视角,以一名普通群众的身份全程体验企业准入准营流程。切实摸清群众和企业的所需、所盼、所想,聚焦企业和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及时打通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二)关于“在商家诚信经营、创新市场领域监管方面存在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放心消费行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放心消费行动”示范城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12315”投诉举报热线处置工作,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2024年5月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件1447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56万元。二是加强市场交易监管,建设公平消费环境。开展价格监管守护行动,重点加强涉民价格监管、涉企涉旅价格监管。强化商品质量监管,紧盯节日消费热点和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搭建放心消费平台。举办2024年云南省“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暨红河州“质量月”活动,搭建购物平台诚邀了全省各地164家品牌优、诚信高、质量好的优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
(三)关于“全面宣传惠企政策,打通政策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惠企政策宣传渠道单一,没有及时梳理、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州市出台的相关惠企政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主题月、宣传周等重要时段,通过集中宣传、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等方式进行惠企政策宣传。一是进企业开展上门认证服务活动,采取把脉问诊、系统培训、专家走访等方式,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及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二是举办2024年云南省“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暨红河州“质量月”活动,联合相关部门通过现场发放资料、悬挂标语、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惠企政策,科普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诚信尚俭共享食安”主题宣传周活动,向市民普及了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其食品安全法治意识,倡导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四是开展“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新七进”活动1场次,送法入企60余家次,全面解读药械化经营和优化办事流程的相关政策。
(四)关于“争先晋位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针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用农产品农残超标、食品非法添加、餐饮环节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突出问题,以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食盐专项整治等为抓手,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二是紧盯重大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点时段,从“贴近群众”角度出发打造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全面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明确投诉举报处理期限,引导和鼓励社会参与监督。2024年5月以来,共收到食品类投诉举报235件。四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检查,及时排查问题及风险隐患,查办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024年上半年,我市食品安全满意度92.6分,排名全省27名,较2023年显著提升。
2.针对“引导企业进行专利申报,协助、服务企业深挖能够占据领先地位的发明专利,抢占市场先机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走访服务企业等方式,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深入企业宣讲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充分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现场提供“一对一”服务指导,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三是加大知识产权培育力度,设置“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窗口,指导企业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弥勒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4301件,排名全州第一;发明专利有效量47件,比去年增长11件,增长率达30.5%,位居红河州前列。
(五)关于“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在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上不到位,提升‘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工作抓得不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省食安办统一部署,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出台《弥勒市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责任要求,建立“三单一书”工作制度。完成865名包保干部对10700家包保主体全覆盖包保,2024年以来,累计督导各类主体26071户次。二是抓实食物中毒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食物中毒防控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召开全市加强食品安全暨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会议,利用弥勒电视台、弥勒广播电台、弥勒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预警通告3份,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万份,全面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群众食物中毒风险。
2.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和盲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有差距,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量抽检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以来,完成国抽、省抽、州级地抽、食用农产品等抽检任务2535批次,开展快检2167批次,你送我检200批次。
3.针对“经营主体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全面摸排梳理辖区个体工商户情况,结合“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深入走访经营主体,分行业建立培育库,实施一对一转型指导。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积极组建“个转企”服务专班,全面宣传和解读“个转企”优惠政策。联合税务部门对完成“个转企”的企业进行业务现场培训,并按季度持续跟踪服务。主动为有贷款意向的“个转企”企业对接银行贷款服务,就贷款申请材料、贷款政策等提供帮助。积极向税务、财政、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争取减税降费、就业支持、住房租金减免等政策支持。结合“三进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适时跟进政策宣传、跟踪服务,确保相关工作“落在实处落在细处”。截至目前,全市实有经营主体82461户,其中实有企业9888户,较2023年底净增641户,增长6.93%,企业增速位列全州第三名。
4.针对“知名品牌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开展“质量月”“质量品牌故事大赛”“3·15”等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品牌意识。二是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打牢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发展基础,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品牌企业,促进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加大对企业的技术帮扶力度。充分调动技术机构、认证机构、各领域有关行业组织等积极参与,开展多元化服务和精准帮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证书共189张,先后成功申报云南名牌企业10家;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湖泉酒店)先后获得红河州政府质量奖。
(六)关于“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工作人员之间事项办理环节沟通不到位,群众来回跑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等相关制度机制的通知》,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规范设置企业设立综合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办事窗口等办理窗口。同时,各乡镇经营主体可就近通过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办理个体工商户和食品经营许可业务,通过乡镇市场监管所帮办代办推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个转企”等事项“就近办”。2024年5月以来,通过“就近办”办理企业业务21家,“个转企”业务71家,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共8个事项共747件。
2.针对“政务服务存在告知事项不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等相关制度机制的通知》,坚持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开展登记审批工作,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推动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难办事的问题。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高频需求,积极探索、挖掘,拓展创新1个主题事项服务(我要办个转企),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享受更多便利,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24年5月以来,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设立登记809户,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设立、变更登记企业603户;办理企业简易注销274户;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41户。依托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一网填报、数据流转”全程网办流程,通过“帮办代办”共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747件。
3.针对“政务服务责任感不强,存在粗心大意,工作不负责任”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培训,督促窗口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流程和办理材料,加强工作责任感,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为全市经营主体及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服务。
(七)关于“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协调统筹服务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个转企’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主动与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到位,部门间联动机制不健全,‘个转企’后‘存不住’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对2023年已完成转型升级的企业,跟踪服务帮助解决问题困难,坚持分类施策,采取“一户一策”“一企一案”有序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个转企”后税费、融资、审批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转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指导服务,积极回应解决困难诉求,务求“一管到底”;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指引,联合税务部门对完成“个转企”的企业进行业务现场培训,并按季度持续跟踪服务;积极向税务、财政、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争取减税降费、就业支持、住房租金减免等政策支持。
2.针对“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信息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告知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条件、途径和程序,鼓励经营主体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帮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反映经营主体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为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退税减费和金融扶持等政策提供支撑;为经营主体提供各类信用服务,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2024年5月以来,共修复经营主体异常经营目录832户。
(八)关于“执法检查程序不规范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4.针对“内部统筹不到位、存在重复监督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优化方式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一是深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联合抽查检查,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二是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不断优化组织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参与部门等。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重点时段安全稳定。针对节假日、旅游旺季、红白喜事高峰期等时间节点,由相关业务科室统筹并联合各市场监管所开展综合检查,坚决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过度检查。
三、关于巡察反馈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执法检查不认真”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每周工作例会,开展干部职工执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干部职工专业素养。二是统计食品检查员队伍培训情况,全面掌握我市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才队伍情况,组织参加全省食品检查员人才队伍培训。三是业务科室下沉市场监管所,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契机,开展现场教学,对日常监督检查的检查重点、规范填写记录、问题整改措施等方面一对一、点对点进行指导。
(二)关于“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浮在面上,把‘制度上墙了’等同于‘制度落地了’”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完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接待日工作方案》《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为接待日,由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按照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安排表,在局机关202办公室开展信访接待,与信访人面对面交流,详细听取诉求,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今年以来接待企业群众10余人,接访满意度100%。
(三)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65名执法人员分两批次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全体执法人员运用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对相关业务知识和各类法律法规开展自学,均已达到50学时。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和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综合案件性质、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等,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
(四)关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清廉云南建设相关工作6次,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梳理分析在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印发《弥勒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在工作推进中建立工作台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工作与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065299;邮政信箱:弥勒市弥阳街道冉翁路延长线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mlgsjdb@126.com。
中共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