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rmzf/2025-00011
- 发布机构弥勒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2-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弥勒市扯龙桥断面水质呈逐年下降趋势”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红河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现已完成“弥勒市扯龙桥断面水质呈逐年下降趋势”问题整改,并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对照《红河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红办通〔2023〕73号),结合弥勒市实际,制定下发了《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的通知》弥办通〔2023〕77号,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督察报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整改格局,科学编制整改方案及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每个问题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由市级领导挂帅督导督办,全力推进弥勒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督察报告指出:红河州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要求不力,2021年至2023年1月—5月,弥勒市扯龙桥断面年均水质分别为Ⅲ类、Ⅳ类、Ⅴ类,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整改情况
1.加强组织保障。制定《弥勒市省控断面扯龙桥治理工作方案》《弥勒市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研究和实地督导,2024年以来召开了11次扯龙桥断面水质提升会议,明确攻坚11项措施,统筹推动扯龙桥上游综合治理工作。组建由园区、环保、住建、水务、农业农村、有关街道为重点部门的工作专班,绘制“作战一张图”,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和统一指挥,明确各项整治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
2.精准排查溯源。在省控断面甸溪河扯龙桥上游设置了4个加密监测点位,深入开展甸溪河扯龙桥至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弥勒市城市管网建设项目综合管网普查、排水管网排查诊断,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和城市污水处理空白区混接、错漏接等问题整治,截至目前,省控断面扯龙桥以上13.45km河段的26个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改,投入建设资金26872万元,共计改造管网118.19公里,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空白区、雨污合流管网、517处错混接点、667处3级和4级管道缺陷。
3.加快工程推进。一是补齐“两污”短板。通过实施城市管道老化更新、城市管网建设、防洪排涝及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消除民主街片区、铺田片区等片区约6.32平方公里城市污水收集空白区。加快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新建弥勒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目前试运营正常,日均处理水量2万吨/日,目前已开始试运营,小石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及二期扩建工程投资9079.05万元,现完成工程总投资的92%,预计年底正式投入运行。二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弥勒市小石城村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0万元开展了10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编制《弥勒市美丽乡村整县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申报省级专项环保资金1802.14万元资金支持,扯龙桥上游涉及弥阳、太平、福城3个街道73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33个,完成率45.2%。三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生物农药15.5吨,开展绿色防控面积105.67万亩,占比56.3%,97个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全市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5.13%。
4.开展清淤疏浚。紧盯重点污染因子,持续压实“河长”责任,全面加强河道巡查与监管力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清理河道内的垃圾、杂物以及淤积的泥沙,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水质改善。完成晃桥河弥西哨段清淤河道1.5公里、招纳大沟6.77千米、扯龙桥段河道450余米清淤除杂、甸溪河全河段14.6千米的漂浮物打捞及河岸垃圾的清除工作。同时,就近增加河道生态基流,流域内3个中型水库(太平、雨补、洗洒)向白马河、甸溪河进行生态调水,共同为开展河道生态化治理提供保障。
5.严格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扯龙桥断面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行动,2023年以来,排查检查扯龙桥上游涉水企业30余家,立案查处2件,督促4家城市企业污水纳入市政管网,6家小作坊、家庭式养殖厂搬迁或建设废水处理设施。重点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大监察帮扶频次,发现问题3个,督促整改问题3个。安排专人负责实施监管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及时处置数据异常问题。
(三)整改成效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目前,甸溪河省控断面扯龙桥水质均达Ⅲ类及以上,水体透明度显著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河岸带生态景观得到明显改善,周边居民对水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大幅提升,通过系统治理,甸溪河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初步形成了良性循环的水生态格局,为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构建“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提升河长制检查通报的威慑力。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始终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态度,持续开展侵占河道、沟道及岸线、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等“四乱”问题,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
(二)加大监督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河湖生态环境监测、督察考核、污染责任追究和河湖资源离任审计制度,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督察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有力作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检查考核、执纪问责等途径形式,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倒逼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对任务未完成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曝光力度。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严格整改、逐个验收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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