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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wwj/2025-0000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云南名基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 申请审批的意见

云南名基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3月12日向我局提出云南名基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我局于2025年3月1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取水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云南名基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批准取水地点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太平街道牛背村茶花山工业园区旁雨补水库西干渠,1号取水口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3°27′17.86″,北纬24°26′42.62″;2号取水口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3°27′20.41″,北纬24°26′48.2″。批准年取用地表水量15万m³,最大取水量411.1m³/d,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生产用水定额0.23m³/t。批准年退水量2.06万m³,生产退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生产;生活退水经过化粪池由环卫定期清运或用于厂区绿化施肥,不外排。取水计量和节水措施现场核验合格后发放取水许可证。

要求你单位依法接受我局的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服从水资源管理调度,不得超计划、超许可取水,不得外排生产、生活污水。严格按照本决定书批准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取用水,安装合格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加强节约用水管理,逐月建立并报送取用水台账,按实际取水量缴纳水资源税,按时上报年度取水总结和下年度取水计划,定期填报用水统计调查表,校准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许可期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


附件:弥勒市水务局关于云南名基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的意见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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