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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wwj/2025-0001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取水许可的决定书

弥勒市瀚海水利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4月16日向我局提出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代码:2309-532504-04-05-183653)取水许可的申请,我局于2025年4月14日依法受理,经审查取水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水源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的申请。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总投资8563.70万元,设计灌溉面积6.66万亩,设计年供水量835.34万m3,其中:新增取水量165.34万m3。批准项目取水地点位于弥勒市西二镇保云水库、岔河水库、茂卜水库和南盘江干流。批准年取水量583.74万m3,最大取水流量1.46m3/s,主要用于玉米、烤烟、蚕豆、水果等农作物灌溉供水,亩均灌溉用水定额玉米110m3、烤烟40m3、蚕豆140m3、水果120m3。项目主要取水口安装取水在线监测计量并通过现场核验合格后可发放电子取水许可证。

要求你单位及时申领取水许可证,接受我局的取水许可管理,服从水资源调度,不得超计划、超定额、超许可取水,不得外排农业灌溉污水。严格按照本决定书批准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取用水,安装合格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要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按取水口逐月建立并填报取用水统计台账、报表,按时上报年度取水总结和下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许可期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


附件: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的意见



弥勒市水务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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