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3-26
- 有效性有效
云南省弥勒市龙泉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云南省弥勒市龙泉水库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弥勒市龙泉水库工程
2.建设地点: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境内大可河上游段路龙河上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及内容:龙泉水库总库容1368万m³,设计灌溉面积2.404万亩,供水人口4.36万人,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集镇、农村生活供水的中型水库。龙泉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灌溉工程和供水工程组成,大坝坝型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顶长325.2m,最大坝高41.3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市水务局
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附楼4楼
联系人:杨俊杰
联系电话:0873-6130458
邮箱:msgj6130458@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8314519843
邮箱:46712990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了解项目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意见。
六、公示有效时间
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