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wwj/2026-0000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3-1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铸魂强基,深学笃行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水利法治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弥勒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统筹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积极落实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持续抓好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坚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配备、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2025年度,系统党组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场次,集中学习会议18场次,不断提高水利行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推动落实年度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水利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等权威读本。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共计12次(期),全力打造坚强水利法治队伍。
(二)规范履职,纵深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按照《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5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常年与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事务所律师常年担任法律顾问,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支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等提供法律意见。2025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10余件次,合同协议审核50余件次(并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提供现场法律服务20余次,解答法律问题100余个,做到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防范化解水行政执法风险中的作用。
三是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制定印发《弥勒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弥勒市水务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公示,做到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监督,拓宽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渠道。2025年,未收到一起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事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事中,综合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做到执法活动全流程可追溯。事后,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选优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实行行政执法案件分级审核;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现水务系统共有57名行政执法人员,依托云南省“区块链”系统,建立弥勒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积极参加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质量。2025年积极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参加州级案卷评查工作1场次,参评案卷5件;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1次,参评案卷6件。结合案卷评查反馈进行问题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降低执法风险。
五是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动态调整完善水利系统“四张清单”,2025年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行政柔性执法,办结水行政执法案件1件,充分体现了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任务清单》和《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要求,结合水务实际,推进涉水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025年我单位共有36名行政执法人员开通“云执法APP”账号,高效运用“云执法APP”,以“扫码入企”的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抽查检查工作12场次,实现平台数据实时监测,不断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在开展的各项涉水行政检查工作中,不存在“两违四乱”问题,不存在涉企多头、重复检查的情况。
六是健全水利领域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立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有效开展全市年度水事矛盾纠纷点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防范危及社会稳定因素,及时化解涉水矛盾纠纷,积极推进水利法治建设。2025年,我市未发生一起水事矛盾纠纷。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涉水问题线索20起,并在时限内完成答复。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8次,有效捍卫水利依法行政的权威性。
七是落实复议应诉及建议提案办理。积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要求,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主动出庭应诉。全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积极配合各项视察、调研和评议工作,贯彻落实为民服务宗旨,积极回应民生问政,及时有效地对代表所提建议及问题进行办理答复。2025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参加了听证,我单位将依法严格执行后续生效的复议决定。对弥勒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1份《检察建议书》(弥检行公建﹝2025﹞5号),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履行监管职责,现已办结。办理人大建议41件,政协提案13件,坚决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确保依法开展工作。
八是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公示。做到重点项目实施、提案建议办理等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02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35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普治融合,厚植水利法治根基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创新形式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厚植水利法治社会根基。
一是聚焦涉水领域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以“精准化、多元化、实效化”为工作导向,通过“主题引领+重点攻坚+联动融合”三维发力,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公众水法治素养,为全市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保护筑牢坚实法治基础,不断增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影响力、感召力。紧扣水利领域重要宣传节点,于3月25日在甸溪河水利风景区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专场普法活动,依托景区水利法规科普展览牌开设“水法讲堂”;11月7日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在甸溪河启动清河行动,清理河道8公里并发放宣传物料1000余份。
二是针对地下水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9月借助“弥勒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发布《关于禁止非法开采地下水的告知书》,聚焦生产建设领域开展“送法上门”专项行动,深入4家企业解读法规并提供技术指导。积极融入市级普法格局,参与“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等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在20场次日常执法巡查中以案释法,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甸溪河水利风景区坚持系统思维创新普法形式,在田园风光游憩段(禄丰至牛背段)设置“水法讲堂”和水利法规科普知识展览牌,自景区建成以来共开展“水法讲堂”9次,450人参加,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向公众宣传水法意义和作用,通过现场讲授和展览观摩,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水法律法规发展过程,针对性加强涉水法律法规知识交流宣贯,深化公众守法意识,持续提升公众水法治素养,为建设和谐水利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水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氛围不浓。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领悟局限于部分篇目和重点章节,侧重于会议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还有欠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依法办事意识不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力度还需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定期学法、重要会议讲法、年终述法,亲自研究、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水利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与其他全局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为水利法治建设把准方向、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学示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以及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增强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推进各项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不断完善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统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持续提升水利治理管理水平。
四、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锚定统领目标,健全治水体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治水重要论述为统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十五五”水利开局要求,聚焦依法治水、规范执法、优质服务、风险防控,健全水治理制度、实施、监督、保障体系,保障水安全和城乡供水高质量发展。
二是压实法治责任,规范履职机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述职评议与绩效评价。常态化学法用法,开展会前学法、干部轮训全覆盖,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工作专班、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依规履职。
三是严格执法规范,提升水事监管。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妥善行使自由裁量权,倡导说理式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对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深化放管改革,优化涉水服务。审批提质增效,“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压缩时限、精简材料,推行告知承诺。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减少扰企。
五是精准普法宣传,厚植治水氛围。重点节点普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施行专题宣传;精准普法,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以案释法、指尖普法、场景普法;开展全员普法学法考试、旁听庭审、法治培训,提升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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