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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f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弥勒市司法局公告(2025年第1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关于弥勒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一批)

﹝弥勒市司法局公告(2025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省、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要求,经市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机构改革后我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1、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区域:弥勒市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云南省弥勒市吉山北路102号(原房管所二、三楼)

监督电话:0873-6189242

邮编:652399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24〕29号)、《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云司通〔2024〕98号)文件精神,由《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弥政发〔2025〕3号)文件确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

2.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执法区域:弥勒市

执法类别:农业农村

办公地址:弥阳镇髯翁西路延长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2楼

监督电话:0873-6123677

邮编:652399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

弥勒市司法局投诉电话:0873-6122419。

弥勒市司法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