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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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6-17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弥勒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件要求,弥勒市司法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为做好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认真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将公布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弥勒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弥勒市弥阳镇民康路司法局4-4,联系电话:0873-6122419,邮箱:mlsfxx@126.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
市司法局一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今年市司法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1人,兼职人员1人,分工明确,确保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管理。
市司法局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并对全局各科室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使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加强目录建设。
本年度市司法局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并按照市网管中心的要求,对公开的各项信息及时予以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抓好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窗口的管理,规范窗口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把市司法局的受理事项公开在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的服务。二是在单位利用LED屏滚动公开本单位各项信息,为公众提供透明、公正和便捷服务。三是通过微信、政府网站等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发布。2018年全年共发布信息20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供给203条,其中:在弥勒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22条,通过弥勒市司法局法治弥勒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89条,通过板报、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公开信息92条,公开内容涉及党务、政务及司法行政职能工作等,内容涵盖政策解读、社会法治热点、法治资讯、法学人文、法律法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方面,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提供更为直观、透明的学习平台和办事平台。
(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只有一件政协委员提案,即《关于建立“社区律师”和农村“巡访律师”的建议》(第080号提案),该提案已经按要求办结公示。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事件。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市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市司法局对本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确认,明确市司法局行政职权3 类 37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304项,“追责情形”212项。具体为: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2项、公共服务3项。37项清单已全部录入全省政务服务系统。每一项职权都认真录入基本信息、业务信息、主题分类、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咨询和监督方式、电话等,方便公众查询、了解和办理。并合理配置“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大员,明确各自职能职责,五大员正常开展职责内工作,2018年,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信息68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案件2件,办结率100%,全年无网上咨询、投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抓好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窗口的管理,规范窗口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把市司法局的受理事项公开在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的服务。二是在单位利用LED屏滚动公开本单位各项信息,为公众提供透明、公正和便捷服务。三是通过创建“法治弥勒”微信公众号与政府网站并行等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发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有些制度执行起来不够扎实、不够规范。
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市司法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将“五公开”要求融入办文、办会、办事工作。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弥勒市司法局
2019年 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王永 审 核 人:周红坤
填 报 人:肖媛 联系电话:0873—6122419
填报日期:201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