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0821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3-2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司法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
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市法治建设“两规划两方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组织起草制定《法治弥勒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弥勒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目标、重大举措、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暨创建示范市动员部署会议、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汇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提高法治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10家行政执法部门60件2022度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网上资格考试,清理注销不再从事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证件,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执法部门开展编制“减免责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推广“综合查一次”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办理件数逐年增加。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要求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构的运行体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成行政复议听证室,充分发挥听证和调解作用,提高行政争议解决效率,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送法下乡”系列活动47场次,开展“民法典进校园”专题讲座66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讲授法治课175次,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328场次,全市普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浓厚。成功保留和命名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和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四是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更加健全完善。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和服务62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2件、公证事项484件,全市149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39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90余件次,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时长达738小时。五是抓基层打基础,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9403次,预防纠纷286件,调解矛盾纠纷2333件,调解成功2301件,成功率达98.6%。在市法院成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全年受理法院委派案件1466件,调解成功785件。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不够平衡。
2023年,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弥勒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率。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优化调整事项目录。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听证室的功能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作用。聚焦“八五”普法中期推动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培育打造法治文化特色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能力素质建设。持续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弥勒市司法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