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弥勒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和谐弥勒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
1.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制定印发《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措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有效落实。稳步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构建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抓实重点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定《弥勒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广实施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是夯实青少年法律素质根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制定《弥勒市2018年“送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政法各部门领导深入城区12所中小学开展“远离校园欺凌,争做文明学生”、“关爱青少年,送法进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是抓好村组干部学法活动,筑牢农村法治教育基础。制定《关于集中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抽调43人组成13个法治宣讲团分赴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以各乡镇法治需求和治安重点村特征为主导,深入村寨集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从4月1日起至5月20日结束,宣讲团深入到全市146个村委会(社区)、32个村小组进行宣讲,共宣讲122场次,到场群众32000余人。发放《弥勒市农村公共广播法治宣传资料》U盘1000个、光盘100张。发放《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7000本,张贴“云南掌上12348”及“法治弥勒”微信公众号宣传页1200张。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市、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组织,形成了遍布全市、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履行好管理指导职责,有序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
二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综合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切实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扎实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现场观摩活动,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
三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形成村委会(社区)每周一次、乡镇每月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及不定期排查制度。制定下发《弥勒市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的通知》、《弥勒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枫桥经验”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加大力度预防各类“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重点地区和部分场所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重点内容的排查化解。半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宣传38次5810人;化解民间纠纷1321件成功1271件;未排查出涉黑线索。
1-6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690件,成功1629件,履行1561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6.4%,履行率95.8%。
(三)整合职能资源,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提升队伍整体形象。积极推进律师党建工作,抓好律师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督促3个律师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完善工作台账资料。
二是加强执业监管,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律师事务所职业规范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针对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各律师事务所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公证执业“五不准”自检自查活动,督促整改落实,规范公证执业纪律。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提高社会信誉,建立律师、公证员诚信档案。2018年以来,广大律师、公证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承担起社会责任,通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宣传法治理念,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为群众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459件,其中刑事辩护代理86件,民事294件,非诉案件24件,法律援助案件55件,担任法律顾问48家,代写法律文书359份,开展法律咨询962人次,业务收入214.88万元。
截至6月20日,云南省弥勒市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 337 件,办结337件。其中国内公证 242件,涉外公证95件,公证收费175740元。接待、解答当事人咨询920余人次,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各类法律文150余份。
(四)法律援助服务民生,成效显著。
一是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结合弥勒实际制定《弥勒市司法局“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及时为贫困户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等公益法律服务。通过“12348云南法网”、司法行政机关“两微一端”和法律服务微信群等渠道,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推行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举措
加大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指派等工作机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绿色通道”, 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修订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评查办法,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加强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健全完善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挂联,针对挂联村实时解答法律咨询,适时提供法律帮助,开展线上调解,解决扶贫发展、农村扫黑除恶等领域的法律难题。
三是开展“法援民生·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活动。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工资拖欠咨询服务窗口,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制度。2018年以来,先后受理了朋普镇8名可乐村委会农民工向朋普金丽造纸厂讨薪纠纷案件、竹园、朋普镇5户农民工与弥勒市竹朋灌区管理处劳动争议纠纷案等。
上半年,共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3件,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一般贫困户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及时促进民生问题的及时解决,为依法治市、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五)完善特殊人群管控机制,杜绝重新犯罪。
一是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次。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管控,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协调解决就业、落实低保等问题。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等监管措施,落实定期走访、电话汇报、书面汇报、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工作。1-6月,开展集中教育2342人次,个别谈话教育816人次,社区服务2183人次。
二是规范严格执法。严格依法办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警告、撤销缓刑、收监等事宜,严格执行解矫程序。1-6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警告8人次;期满解除社区矫正104人,撤销缓刑2人。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接收、外出、居住地变更等工作。出具调查评估意见22份,接收社区矫正87人,发出居住地变更函4份。
三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做好在教人员的信息核查,落实衔接和必接必送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档案,定期、不定期走访刑释人员,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对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32人进行了走访帮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困解难,帮助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使其生活稳定、思想稳定。
认真做好远程探视申请及探视服务工作,1-6月,组织会见178例581人次。
截至6月20日,我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87人,累计解除1603人,现在册人员484人。
全市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544人,其中,一般安置帮教对象1486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58人,无“三无”人员。
(六)加强党建工作,建设一流队伍。
一是抓思想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坚持每月一次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和每周一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强化培训,提高理论修养。组织14名党员干部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组织4名科级领导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为期三天的市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坚持每天在局党总支微信群中转发学习“弥勒机关党建微课”,实现八小时以外学习常态化。1-6月,召开党组会议4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政治业务学习14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上党课3次,支部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学习5次。
二是抓党组织建设,促事业发展。抓好“基层党建巩固年”专项活动,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工作责任清单、工作考评清单,进一步解决机关党建责任不实、“灯下黑”“两张皮”,党支部活动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围绕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政治生活、为民便民服务、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运行机制、档案资料等八个方面内容,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抓实“互联网+党建”行动,全覆盖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和“党的组织生活”手机APP,推进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实现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终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突出抓好党章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纪严于法”的思想意识。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动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1-6月,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次,局长与中层干部集体谈话提醒1次;与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谈话提醒1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人员不足,司法行政工作开展受限。我局现有编制41人,实有人员57人,超编16人。2013年省委编办通知收回我局基层司法所地方事业编制22名,至今未能从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中的得到增补。从而造成我局存在超编的状况,致使基层司法所严重缺人,却不能进行招录,由于人员不足严重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开展。
2.特殊人群管控难度大。部分刑满释放人员释放后不到司法所报到,直接外出务工,无法对其进行帮教和建立个人档案,难以实现有效监管。
3.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联动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形成强大合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
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备,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
认真组织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抓好十九大报告原文导读,精准领会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扎扎实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宪法》专项宣传活动。积极筹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普法精品。聚焦重点对象,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律六进”,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有效性。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和技能;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加大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四)抓好特殊人群管控
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抓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正确运用矫正工作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
(五)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主动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的要求。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警风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七一”前,广泛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性党风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激励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七)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按照省、州要求,全力推进市司法局视频会议平台建设、指挥中心硬件建设及13个基层司法所视频会议终端建设,实现对现有数据的整合对接,从而实现司法行政一体化、现代化的目标。
弥勒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2日